春申湖畔 作品
第324章 結夥作案(1)
男子說:“八點四十分到家的。”
王志永說:“你昨晚幾點去上班的。”
男子說:“七點半上班的。”
王志永說:“多少錢被盜。”
男子說:“我放在抽屜裡的3500元被偷了,抽屜也被撬了。”
王志永看了一下門鎖,門鎖處直接用一字型螺絲刀撬的,屋裡已經被翻動得一片狼藉。
邵峰說:“這幫賊骨頭太可恨了,趁著人家夜裡上班就來偷,真不是人啊。”
王志永說:“戴好鞋套、手套,我們進去看看。”
邵峰說:“好的。”
王志永在門鎖被撬處貼好比例尺,用相機將撬壓痕跡拍好,又把屋子裡的情況從不同的角度拍了幾張照片。王志永讓邵峰到對面出租屋找個見證人,邵峰敲了幾下門。開門的是一個女的,邵峰說:“我們是華元派出所的警察,能否幫忙做個見證人。”
女孩子見到帥氣的邵峰說:“沒問題。”
邵峰說:“你的身份證和手機號碼,我們登記一下,到時勘查筆錄上你籤個字。”
女孩子說:“沒問題。”就把身份證遞給了邵峰。
邵峰登記好了女孩子的身份證信息和手機號碼,說:“我們現在勘查現場,你在門口見證一下。”
女孩子韓娟說:“還用做其他什麼嗎?”
邵峰說:“不用。”
王志永把房間的窗簾拉上了,喊道:“邵峰,你進來把門關上,幫我打個手電筒。”
邵峰說:“好的,師父。”
邵峰進去拿上手電照在地面上,地板上有三組不同的鞋印,都比較清晰,我進屋前看了一下報案人的鞋底,又看了一下報案人屋子裡的鞋,這兩組鞋印是嫌疑人的,不是報案人的,進屋的嫌疑人是兩個人,肯定是結夥作案。”
王志永在鞋印旁邊放上比例尺用相機將兩組照片拍好了。王志永用手電筒又找了一下床頭櫃的抽屜,在抽屜上發現了一些指紋。
王志永把窗簾拉開,用指紋刷在抽屜上刷了刷,出現了四枚指紋。王志永讓邵峰去拿膠帶紙,邵峰打開屋門從外面的勘查箱裡拿了膠帶和指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