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叫劉可樂 作品

第十三章 活得通透林十三

 胡大眼道:“他姓甚名誰我不曉得。家住哪裡就更不知道了。”

 林十三皺眉,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洪爺。

 洪爺道:“別看我啊。坐狗人不是尋常偷狗賊。他們有規矩,每七天換一個刷夜的住處。防得就是有人找他們的後賬。”

 林十三道:“洪爺,二兩銀子呢!總能換來一個名字吧?您不是號稱在高麗街天上的事知道一半,地上的事全知道嘛?”

 洪爺道:“呵,拿人錢財,替人辦事。我若知道又何必賣關子?坐狗人從不輕易透露自己的姓名。”

 胡大眼接話:“買賣肉狗是上不得檯面的生意。賣主不跟我說姓名,我也不會主動問。”

 陳矩倒吸一口涼氣:“如此說來......線索斷了。”

 林十三等得就是這句話。

 剛才他表現出的懊惱也好,焦躁也罷,都是做戲給陳矩看的。

 別忘了,掖烏龍的名字叫“嚴青詞”!

 林十三是這樣想的:那條掖烏龍十有八九是嚴閣老府上的人花銀子找坐狗人偷走洩憤的。

 嚴府不好明火執仗在府裡養高忠丟的狗,或許吩咐了坐狗人:得手後那條狗你自行處置。

 坐狗人本著能多賺點是點的原則,把掖烏龍偷走後牽來湘西巷售賣。

 這是權相跟巨宦之間的爭鬥。我林十三屁大個堂貼校尉,圈進這事兒不得像螞蟻一般被人踩死?

 真要替高忠尋回掖烏龍。嚴府有一百種方法弄死我。一百種!

 馴象所的常千戶說“差事辦不成,收回堂貼逐出錦衣衛”。

 跟命相比,區區一張堂貼又算得了什麼?

 堂帖不就花了二百兩銀子嘛?這三年我靠著尋寵賺的錢早就不止二百兩了,又沒虧本。

 我就算丟了差事又能如何?林家在京城好歹也算中等富戶。以後跟我爹好好經營冰窖,守著嬌妻、幼子熱炕頭,難道不香嘛?

 再有,這三年來我善於尋寵的名聲已經傳遍了整個京城。就算我沒了錦衣衛的虎皮,照樣可以接尋寵的活兒。還省得小旗、總旗、百戶層層分潤。

 至於什麼前任御馬監掌印的感激、青睞,呵,還是比不上命值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