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一個七品巡按御史
嘉靖三十四年,臘月初一。
林十三從南城的評事攤子上得知了三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浙東參將盧鏜,率俞大猷、湯克寬兩位老部下,於嘉興府王江涇大破倭寇,斬首一千九百級,溺死者不計其數。
此即後來載入史冊的“王江涇大捷”。
林十三那夜生死之間走了一遭,辛苦沒有白費。他為救盧鏜出了一份力,也是為抗倭大業出了一份力。
盧鏜不愧是抗倭名將。自刑部大牢出獄去到浙江,稱得上“猛虎出於柙”。
第二件大事。按理說,浙江抗倭大捷。浙直總督、浙江巡撫都是有功之臣。
然而,首輔嚴嵩在嘉靖帝面前參劾總督張經、巡撫李天寵“養寇自重”。
嚴嵩的邏輯清晰:瞧,為何倭寇在東南肆虐這麼久,張經、李天寵束手無策?皇上您派趙文華去東南督師,立馬就打了大勝仗?
明明就是張經、李天寵這些年養寇自重嘛!他們圖謀不軌、意圖謀反!
嚴嵩在嘉靖帝面前作出結論:王江涇大捷,功勞全在趙文華,還有個叫胡宗憲的巡按御史也出了些力;東南倭寇肆虐,罪過全在張經、李天寵。
不得不說,要論整人、殺人、奪權,嚴嵩是絕頂高手。
高,實在是高,比高老莊還高。
可憐一代抗倭名臣張經、李天寵,打了勝仗卻掉了腦袋。錦衣衛前往浙江,將二人鎖拿回京處死。
趙文華則返朝升授右副都御史銜,即將接任浙直總督。
第三大件事。盧鏜再次被奪職戴罪。
名將盧鏜怎麼也沒想到,自己為保東南百姓的平安血戰倭寇。好容易打了場大勝仗,這場勝仗卻變成了嚴黨奪取東南大權的理由。
而盧鏜,成了嚴黨的人精們奪權的工具。
在嚴黨看來:奪權的目的已經達到,工具自然該扔到茅坑裡。
一小股倭寇登陸浙東沿海搶掠。嚴黨立馬參劾盧鏜“防倭不利,坐失軍機”。盧鏜再次丟了官職、兵權。
嚴黨絲毫不顧及,若盧鏜一直領兵,不知有多少東南百姓免遭倭寇荼毒。
林十三在評事攤子上聽說這三件事後不甚唏噓。轉念一想:這些朝廷大事,不是我一個小小校尉該操心、能操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