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和親
天嘉五年(564年)八月。
建康,臺城,中書省。
陳伯宗端詳著手中那張由蕭引理好的北伐開支文書,眉頭緊鎖。
自去歲十二月到今年四月,陳國實際動員了十一萬八千的兵力進行北伐。
在五個月的戰爭中,北伐軍共耗糧二百一十三萬石,耗絹布等物折錢六億三千萬。
北伐戰損二萬二千人,購棺、及撫卹等支出折錢二億五千萬。
又有賞功支出折錢三億二千萬。
五月之後,陳蒨在江北設五都督,募淮南本地義兵合原北伐軍共置兵十四萬四千。
江北軍鎮草創,需由江南運糧、供錢,又有北齊俘虜兵三萬需養,三個月以來,又耗糧一百二十四萬石,其餘支出折錢二億三千萬。
以上合計,自去歲十二月北伐軍興至今,北伐一事,共耗糧三百三十七萬石,餘物折錢十四億三千萬。
而用兵之前,陳國的府庫存糧僅二百八十萬石,餘物折錢僅八億七千萬。
若不是北伐軍在北齊淮南的石鱉屯繳獲了八十萬石軍糧,今日的陳軍已經斷糧。
若沒有北伐軍在江北上交的折錢約三億的貨物,以及尚書省提前向鹽場徵收的全年鹽稅三億,今日的陳國已經破產。
為了應付接下來北齊可能的軍事反撲,仍在壽陽前線總督江北眾軍的陳蒨,已經有了在江北販賣官身,籌措軍費的計劃。
而今日,陳伯宗讓蕭引整理國家財政收支,也是得了陳蒨旨意,要預先定下今歲十月秋稅的加徵數額。
覽過文書,陳伯宗沉默良久,終於問蕭引道。
“蕭公,我朝去歲錢糧收支幾何?”
蕭引對這個問題早有準備,答道。
“我朝承前梁之政,於民稅斂實重。”
“粗計一戶人家老小五口,略均天下之數,則一戶稅米十五石,稅絹布等物折錢五千文。”
“而轉輸之事多所耗損,我朝雖有六十萬戶在籍,然則稅入府庫之數,只當三十萬戶。”
“以十一月秋稅入庫計一歲收支,則去歲時,國家承平二載,歲入米二百四十五萬石,餘物折錢十六億四千萬。”
“租調之外,又有鹽、酒稅三億,平州貢馬折錢一億,東寧金沙折錢六千萬。又有各軍屯墾收糧一百五十萬石。”
“合計其數,則去歲入米三百九十萬石,餘物折錢二十一億。”
“去歲除百官俸祿、常賜、及軍人用度等支出後,國家存米九十萬石,餘物折錢五億五千萬。”
說到這裡蕭引止了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