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蛇怪 作品

第五十章 大明農業興盛計劃

 這幾天通過網上查的資料以及讓季赫幫忙詢問一些農業局的朋友,朱雲峰大致有了具體操作流程。

 首先就是他打算註冊一個農業公司,這點毋庸置疑。

 只有這樣他才能夠合理合法地弄來大量種子和化肥,從而想辦法運到大明去。

 但有個問題。

 那就是目前市面上有些常規水稻被種子公司加了科技與狠活,留種了後續產量也會大幅度降低。

 所以他必須去找那種沒有加科技與狠活的常規水稻種子。

 這種種子其實非常多。

 因為科技與狠活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屬於陰謀論,確實存在,而且有這方面的技術。

 然而它本身就需要極大的技術支持和成本考慮,導致除了擁有自己科研團隊的大型種子公司外,普通種子公司根本沒能力這麼做。

 並且最重要的是種子也有不同的品種,甚至每年都有新品種上市,不可能每個品種都能把這種技術運用上。

 因此在實際上生活當中,那種加了科技與狠活的種子,往往都是大型種子公司研發出來的最優質、最尖端的常規水稻種子。

 比如那種畝產一千五百斤以上的高產稻,而且能達到這個水平,還要看氣候、土壤、化肥等等條件。

 普通常規水稻畝產一千二百斤左右的,根本不存在什麼科技與狠活。

 成本都跟不上,種子公司得虧死。

 因而可以留種的常規水稻品種非常多,只是商業用途不能留種而已。

 比如前段時間就有新聞,一個有一千多畝地的種糧大戶自留種,被種子公司告上法庭,最終被判賠償種子公司十萬。

 這當中的邏輯是一個法律問題。

 農民自留種是“自繁自用”,所以能夠被允許。

 而種糧大戶和農業公司留種,屬於“商業目的”,觸犯了法律。

 朱雲峰搞農業公司,大量租用田地,肯定要被劃為商業用途,那就不允許留種。

 但這對朱雲峰來說有利。

 畢竟他要留種的地方是在大明,大明那邊現代法律管不到,那自然無所謂,想怎麼留種就怎麼留種。

 如此一來,朱雲峰也有足夠的理由和藉口每年大量購買種子和化肥。

 而以現在的科技水平研發出來的常規水稻,即便留種後能保證至少三四年內不會降低產量。

 他租個幾萬畝地,想辦法弄個幾萬畝地的種子送到大明去,很快大明那邊就能弄出大量二代種子,迅速往推廣到南方地區。

 只是他需要找到那種最先進最優質且沒有加科技與狠活的常規水稻種子,這才是他要解決的問題。

 其次就是大宗購買種子要遵守國家種子法辦理經營許可證,用多少都要報備。

 農業公司作為經營一方,購買渠道基本來源於種子公司。

 而種子公司往往是縣、市、省級農業部門的下屬單位,比如他們縣的種子公司就歸屬於縣農業局。

 想買多少是農業局那邊說了算,這就要他去跟政府那邊交涉了。

 不過在朱雲峰看來,這也不算什麼大問題。

 雖然要報備,但這世上哪有送上門的錢不要的道理?

 事實上種子公司都是在做虧本生意。

 朱雲峰租個一萬畝,卻要三萬畝種子,種子公司能扭虧為盈,傻子才不願意幹。

 至於用途,基本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反正都是為了縣裡發展做事,只要不違法,很多事情其實都是可以商量。

 所以在朱雲峰看來,種子的問題不算什麼大問題。

 完全可以以囤貨為藉口存放在倉庫。

 只要他把租地的事情搞定,縣裡巴不得他多買種子,給縣裡財政創造營收。

 最後一個問題才是重點,那就是化肥。

 根據朱雲峰在逼乎上查閱的農業專家給出的意見。

 專家認為,就我國而言,1949年至今平均畝產增加的300公斤中,單純化肥因素約佔30%。單純良種因素約佔20%,單純水利因素約佔10%。

 單純其它因素(包括高廂壟作免耕輪作預留行間套作肥水管理在內的耕作制度改革,和農藥、農膜、農機等)10%。

 多因素綜合作用結合(包括化肥、良種、土壤本身肥沃貧瘠程度、水利、農膜、農機、農藥、肥水管理耕作制度改革等)約佔50%。

 總得來說,化肥對糧食增產的作用極大,增產貢獻率還要超過種子。

 好種子可能也就增產10-20%,但化肥卻能增產30%以上,甚至一些貧瘠的土地,貢獻率能達到50%以上。

 因為化肥本身就是給糧食施肥,黑土地肥力足夠,施肥貢獻率不足20%。而那些土壤地力不足,施肥的重要程度就非常高。

 只是近些年來我國的化肥使用率在逐年下降,開始從大量使用化肥,轉變為化肥與有機肥結合使用。

 原因在
於長時間使用化肥,嚴重透支土地,讓原本肥沃的土壤開始貧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