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子龍 作品

第7章 脫身

 周嵩把二根金條從衣兜裡拿了出來,交到童警官手裡,看著他把二根金條放進了辦公桌的抽屜裡,又把抽屜鎖好。 

 周嵩問道:“晚上囚車在哪裡拉人?” 

 童警官說:“就在警察局門口。四點整。” 

 周嵩想了想,說:“你應該開張收條給我吧?沒有憑據我可銷不了賬。” 

 童警官猶豫了一下,說:“好吧。”他打開筆記本,在上面用鋼筆寫道: 

 今收到保密局周嵩託付事情費用金條二根。 童佳。 民國三十七年八月三十日。 

 童警官把那頁紙撕了下來,站起來遞給了周嵩。 

 周嵩把那張收條看了一眼,裝進了褲兜裡。 

 他笑著對童警官說:“辛苦了。我告辭了。” 

 童警官也笑著說:“好的。您慢走。” 

 周嵩離開了警察局,在附近隨便吃了一點,就回到保密局辦事處繼續上班了。 

 下午六點多,臨下班前,周嵩又用辦公室電話打給了高四海。 

 “喂,老高。晚上有空嗎?請你喝頓酒。” 

 高四海說:“好的。不過我得忙到八點左右。時間差不多了你就直接過來吧。” 

 周嵩說:“好的。我一會兒就去找你。” 

 離開了辦公室,周嵩先是騎著自行車回到了東三馬路姚家衚衕。 

 他在房中收拾了幾樣東西,黑衣黑褲、一把匕首、手套、黑色面巾、一雙膠鞋、一截麻繩,把它們裝進了一個小紙箱裡,然後提著小紙箱出了門。 

 “周先生,晚上還出去啊?”房東在院門口對周嵩說。 

 房東姓薛,五十多歲,單身一人,兒子在市政府任職。 

 周嵩說:“出去看個朋友。有可能夜裡不回來了。” 

 薛大爺說:“兵荒馬亂的。一個人晚上當點心。” 

 周嵩說:“好的。您早點歇著。” 

 周嵩出了衚衕口,叫了輛人力車,大約四十分鐘後來到了長春市警察局門口。 

 他又在商店裡買了一瓶汾酒,半隻燒鵝,二兩花生米,半斤醬牛肉,包好了拎在另一隻手裡。 

 周嵩來到二樓高四海的辦公室,他差不多已經把當天的工作忙完了。 

 高四海說:“周老弟,你先坐。怎麼大包小包的提了不少啊?” 

 周嵩笑著說:“難得請老哥你喝頓酒,不得有點誠意啊。再說一會兒我還要去接我那個朋友。” 

 高四海點了點頭,說:“晚上回家我就不用司機了。另外調了一輛車子。你來開吧。” 

 周嵩說:“好的。下半夜我就住你府上了。不想來回跑了。” 

 高四海想了想,說:“沒問題。劉媽這幾天不在,家裡就我一個人。” 

 周嵩放下手上的東西,坐在旁邊先點了一根菸抽著。 

 又過了幾分鐘,高四海忙完了工作,關上辦公室的房門,和周嵩下樓來到了院子裡。 

 周嵩把東西用舊報紙墊了下,放在後排座位上,然後坐上駕駛座發動了汽車。 

 這是一輛黑色的別克牌小轎車,車牌號是0624。 

 周嵩開著汽車來到東顯治路西段高四海的家門前,只有十幾分鐘的路程,路上兩個人也沒怎麼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