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十七 作品

第53章 幸與不幸

 “是奶奶的房子,處理好奶奶的事後,居委會的張阿姨就帶著我,把房產證給過戶到了我名下。 

 原本前兩年都相安無事,那房子的面積雖然比較寬,但因為陳舊而且地勢比較偏僻,時常都需要維修支出,沈思年自己在城區買了樓房,自然是不怎麼看得上眼的,再加上當眾撂下的狠話,所以也就沒怎麼管我。 

 就在我上大三的那一年,那邊規劃要建一個大的經濟開發區,奶奶的舊房子剛好在拆遷區域內,又因為佔地面積比較寬的原因,不但分了兩套房,還有一筆還算可觀的拆遷費。 

 沈思年他們得到這個消息後,肯定不願意我一個人獨佔這麼多好處,趁著我在外上學不在家,偷偷地想要將這些拆遷補償佔為己有。 

 好在房子的名字是我的,拆遷辦這邊必須得我簽字才能生效,居委會的張阿姨打電話催我回去處理,沈思年逼著我拿出2/3的拆遷補貼,我原本想拿錢消災,息事寧人,可那些知道沈思年當初在我奶奶葬禮上要錢,轉身離開的人紛紛上門助陣,不許他們拿我奶奶的一分錢,張阿姨更是拿出了以前的遺囑,最後還是出動了派出所調解,沈思年他們知道理虧不得不離開。 

 我買了一套房,留了一套方便我節假日回去祭拜奶奶,把所有的拆遷款和那筆房款一起在咱們救助站附近,買了一套二手小區房,作為我在上海安身立命之所。 

 我真的很不幸,兩度被至親之人拋棄,但我又真的很幸運,遇上了一個一心都為我打算的奶奶,她把房子留給我,只是想讓我有個遮風擋雨的家。 

 我現在,能夠坦然地在救助站工作,也是她給我的底氣,如果沒有她的那一份遺囑,那套老房子的拆遷款,我可能一分都分不上,縱然我有理想想要去做一件喜歡的工作,但我也不得不為了生活,去選擇其他待遇比較高的工作。 

 我奶奶真的是這世界上最好的人,如果她還在就好了,她看到我每天都在為了能夠幫助到別人而努力,一定會很高興很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