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紅又造孽 作品

第371章 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蘇野翻過上面的兩張資料,下面還有一張2006年的交通事故的鑑定報告。

 根據鑑定報告中顯示,2006年6月28日,事故發生時蘇道聖駕駛私家轎車,溫寧當時在副駕駛位上。

 他們是在離家1公里附近的一處正在建設的小清河大橋上發生的事故。

 當時蘇道聖途徑橋旁輔道時,迎面與突然逆行斜插的摩托車發生碰撞。

 為了躲避摩托車,蘇道聖下意識向左猛打方向盤,導致自己的車輛被後面的大橋施工車輛碾壓。

 而肇事摩托車由於車速過快,失控躍出輔道,落入了湍急的河裡。

 經確認,蘇道聖和溫寧受傷過重,當場死亡。

 事後,交警鑑定報告中稱蘇道聖的車輛當時也有違規超速的行為。

 交通事故發生之前,青鳥市剛剛下過一場磅礴暴雨。

 而交通事故之後,大雨又下了起來,再加上小清河河面寬廣,連接大海。

 遇到暴雨,水流更是顯得湍急。

 事故發生後,大雨整整下了三天三夜才停下。

 警方期間組織救撈隊找了很久,終於把肇事者的摩托車打撈了上來。

 但是,摩托車車主卻已經被湍急的河水沖走,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根據事後調查,該摩托車屬於套牌車輛。

 警方推斷,摩托車本身可能屬於贓車。

 摩托車的來源無法查證,至於騎車的人是誰,至今仍舊是個未解之謎。

 簡單的瀏覽了一遍,造成父母身故的那場交通意外鑑定報告。

 蘇野敏銳的注意到了父母出車禍的時間點:2006年6月28日,也就是蘇野父母的祭日。

 這不由得讓他想起來剛剛辦理過的另一個案子的發生時間——2006年6月24日。

 那天是葉莎案案發的日子。

 6月24日夜晚,在苟大運殺害葉莎之後,青鳥市就曾經下過一場大暴雨。

 6月25日,警方接到了官莊村民的報案。

 當時,警方根據側寫報告,曾經借調大量的警力調查線索,排查可疑人員。

 自己的父親作為刑警一員……是否也參與了調查葉莎案?

 而至於摩托車車主的身份,就連蘇野也沒有辦法,只能無奈嘆了口氣。

 年代太久遠了。

 2006年的時候,攝像頭不過剛剛普及,就連天網也是才開始建設。

 那個年頭,想要單純依據攝像頭找到這位套牌車的逆行車主,根本是不切實際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