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紅又造孽 作品

第418章 釣魚,心中不可及的娛樂項目!

只見系統提示內容如下。

 【罪證物品名稱:精緻小刀】

 【用途:故意殺人】

 【罪案完成狀態:未遂】

 【受害者姓名:甄大膽】

 【受害者性別:男】

 【受害者年齡:32歲】

 【備註:早晚都得死,就不能再等等嗎?!】

 【特別提醒:本案涉及血親復仇,主播好自為之!】

 【只說一遍,好自為之!】

 ……

 蘇野看著越來越傲嬌的系統備註,面部不由自主的抽了一下。

 還耗子尾汁呢,誰怕誰啊。

 控的就是你!

 沒錯,就像他曾經硬控呂奶奶給呂真真報仇時候的電擊棒一樣。

 小匕首也被成功定性成了殺人未遂的證據。

 蘇野總算是心情輕鬆了一絲,感到這一次自己沒白參與到甄家的案件裡。

 上個案子中,由於當時他不確定葉莎是不是苟大運殺害的,間接導致失去了硬控系統的機會。

 這次雖然時間倉促,只能選擇在交接的時候下手,但是好在沒有白費一番苦心。

 胖子看著心情似乎好了一些的蘇野,問道:“咱現在去哪兒?”

 這一天,忙忙碌碌,蘇野他們其實並沒有查到自己想知道的真相。

 他倆小時候失蹤的事,依舊是個謎。

 可能唯一的收穫就是手裡這把被貼了標籤的刀。

 蘇野說道:“先吃飯吧。”

 胖子說道:“沒心情出去吃了,要不回家點外賣吧。”

 “也行。”

 胖子熟練的發動車輛,載著蘇野向著悅海華庭奔去。

 蘇野劃拉著車上中控臺的百德地圖,經過設置,更改了回家的路線。

 這條路繞了一小段。

 但是在這條路上,有一座他很熟悉的大橋。

 那座橋中心的河底,此時淤泥中正有一把蘇野扔進去的捲刃菜刀。

 蘇野摩挲著小刀,這把刀還是之前買魚竿的時候,漁具店老闆忽悠著他買的。

 據說鋒利無比,用它可以刮魚鱗、切生魚片、切水果,甚至是在岸邊釣魚的時候,可以割岸邊礙眼的荒草……

 結果,鋒利無比的它只劃破了一次空氣,就要永沉河底了。

 還好之前就扔進去了一把菜刀,也算是給它找了個伴兒。

 哎……說起來釣魚,真是心中不可及的娛樂項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