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惡鬼索命
無論是他失蹤還是卷錢跑路,都應該去報警。
王總說於建華失蹤第二天就派人去派出所報過警了,可幾天後很多人都收到於建華的信息,說他遇到了這輩子最愛的女人,要跟她跑進深山老林裡廝守終生,讓大家不要找他。
所以又到派出所銷案了。
至於工程款,當時只付了工人們一個月的工資給他,尾款要等銀行貸款下來才能給。
可他沒等到貸款下來就跑路了,至於工人們的工資總共也就幾萬塊錢,王總聯繫於建華的妻子,他家裡幫他還上了這筆錢,大家也就沒再難為她們孤兒寡母。
李為讓王總給他看了於建華群發的短信,上面寫著:兄弟,我遇到了這輩子最愛的女人,為了她我可以拋妻棄子,甚至連命都不要。我要和她遠走高飛,到深山老林裡度過餘生,望成全,勿擾。
這條信息他給很多人都發過,包括他的原配妻子和兒子。
他的妻子接到短信後來工地鬧過一次,可沒找到他人就回去了。
這是他失蹤前發出的最後一條消息,之後他的手機就出現在距離市區五十公里的湖裡。
李為派人打撈過,湖裡沒有於建華的屍體,只有於建華的手機。
於建華會不會真的淨身出戶,什麼都不要了,然後跟情婦私奔了?
他的車沒有出行記錄,銀行卡也沒有消費記錄,會不會是他全程用那十萬塊現金支付?
或者他傍上了富婆,富婆承擔他的衣食住行?
李為還是覺得不可思議。
一個人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在這個世界上完全消失。
“叮……”
消息來了。
是周以發來的。
“師哥,別鬱悶了,飯要一口一口吃,案子要一步一步查。歐大偵探請客吃宵夜,快來宰他一頓!”
李為扔了手機,無語地揉了揉太陽穴。
最近操勞過度,眼前時不時的會發黑暈。
忽然,李為的手頓住,猛地睜開了眼。
一把抓過手機,周以發來的信息無比清楚地寫著:
師哥,別鬱悶了。
飯要一口一口吃,案子要一步一步查。
歐大偵探請客吃宵夜,快來宰他一頓!
師哥……
對,就是師哥!
李為終於知道是哪裡不對勁了!
就是這個!
再次仔細查看那條於建華失蹤前發出的信息,他管每個人都叫“兄弟”,無論男女老少,無論長輩還是晚輩……
在很多地方人與人之間,長輩與晚輩之間,上級和下級之間的稱謂都有很嚴格的劃分。
於建華幹了這麼多年的包工頭,混跡於各種娛樂場所之中,人情世故他不可能不懂,所以他不可能管一個長輩或者他不敢得罪的大人物叫“兄弟”,也不可能管他同床共枕的老婆叫“兄弟。”
他如果要群發,完全可以不加這個稱謂直接說事,聽起來還沒那麼唐突。
那麼一個人為什麼突然會做出與本人習慣完全不符的事情呢?
答案彷彿有兩種:
非自願和非本人。
如果是非自願的情況下發出的,也就是說有人威逼他這麼做。
那之後呢?
他如果不願意,被人挾持了,那之後肯定會出現解釋。
可事實上並沒有。
如果他遭人脅迫以後被殺人滅口了?
那他的屍體在哪兒?
兇手又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