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山巨型水猴子 作品

第30章 穿腳的鞋

有了明確的dnA證據,對嫌疑人的審問工作可以不再受限於24小時。

 因為他們一家四口都不承認犯罪事實,所以四個人都成為了嫌疑犯,警方能夠隨時提審他們。

 李為把垃圾回收站的毛毯擺在他們面前,問他們如果從來沒看見過蘇倩,那為什麼毛毯上會有蘇倩的血跡?

 一家四口,三人沉默,只有錢妙妙心理素質特別強,說起謊來臉不紅心不跳。

 “這不是我們家的東西,我從來沒見過。不知道你們是從哪個垃圾堆哪個陰溝裡淘換來的,想強壓在我家身上,門都沒有!”

 周以急了:“你看清楚這本來就是你們家的東西,跟你們家沙發上的一模一樣!”

 錢妙妙不緊不慢地反駁道:“一模一樣的東西多了去了,連人都可能同名同姓,長得一模一樣,更別說是生活用品了。就這樣隨處可見的毯子,你隨便去大街上能買一卡車來!你憑什麼說是我家的?警官,再沒評沒據亂咬人小心我告你們誹謗哦!”

 周以氣得火冒三丈,李為讓趙西安把他拉出審訊室。

 “錢小姐,你無論什麼證據一概咬死不認的態度沒有意義。你最多增加了我們破案的工作,卻沒有造成任何困難。任何東西只要想查就一定能查到,除去廢品站老闆的人證口供之外,還有你們無論如何都狡辯不了的生物證據。”

 “這個毛毯如果不是你家的,為什麼上面都是你們家的dnA?”

 沒想到就算在這麼鐵的證據面前,錢妙妙依然不為所動:“dnA又怎麼樣?上面還有你們警察的dnA呢!還有廢品站老闆的dnA呢!那是不是隻要摸過這個毛毯的人就都是兇手啊?”

 歐曼說過錢妙妙是大學辯論社的,無論打比賽還是日常生活中,她抬槓挑理的習慣都已經深入骨髓。

 李為播放了廢品站老闆的口供和廢品站的監控記錄,村長一家人沒想到過去這麼久了老闆竟然還留著監控!

 鐵一般的人證物證面前,他們終於鬆口了,不再咬死沒見過蘇倩,而是想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錢妙妙改口說蘇倩的確到過她家,不過是蘇倩自己來下河營村旅遊的,因為出門沒做攻略,就想尋求村長的幫助,所以才去他們家。

 錢妙妙和她家人像只變色龍一樣,口供千變萬化,每次都不同。

 案子的進展也像牙膏一樣,每次擠一點出一點。李為是個急性子,沒那麼好的耐心,好幾次被這家人逼得都快動手了。

 “我不想再跟你廢話,少他媽跟我繞彎子!我問你為什麼毯子上會有蘇倩的血?你們把她怎麼了?”

 錢妙妙若無其事地抱著手看李為氣得發火,她冷靜的態度反而把李為襯得像個瘋子。

 “別生氣啊警察叔叔,你要是把自己氣死了,怎麼幫蘇倩申張正義啊?”錢妙妙囂張地嘲笑道:“難道警察還想逼良為娼、屈打成招嗎?”

 看著錢妙妙挑釁的眼神,李為緩了緩情緒。

 她就是故意激怒李為,想讓李為盛怒之下做出什麼違反規定的事情,好抓住李為的把柄,反將一軍。

 李為當然不能讓她如願。

 犯人冷靜,警察要比她更冷靜,絕對不能被她的胡攪蠻纏帶亂節奏,不能被個人情緒牽著鼻子走。

 所以李為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再開口時已經恢復了往常的平靜:“我24歲當警察,30歲當組長,六年來我經手過數不清的案子,什麼樣的罪犯都見過。”

 “所有的罪犯剛開始都存在僥倖心理拒不認罪,甚至挑釁警察,以為自己做的天衣無縫,警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可無論他們怎麼折騰最後結果都是一樣的,欠債還錢,殺人償命,有冤申冤,有罪必罰。案子偵破的關鍵從來都不是靠犯人自己承認,只要有我穿這身警服一天就絕對不會放過任何犯罪。”

 “好啊,那我等著看!”錢妙妙不可一世地冷笑道。

 另一邊,根據廢品站老闆的口供留在村子裡繼續調查的歐陽和歐曼查到:趙大明家的確花十萬塊錢買了一個媳婦,不過村裡人沒看見舉辦婚禮,也從來沒見過那新媳婦。

 一開始村裡人都以為趙家“金屋藏嬌”,媳婦害羞不肯出來見人,有好事的村民去趙家打探卻被他家打了出來,罵村裡人以訛傳訛,壓根沒有的事。

 趙家兄弟脾氣暴,名聲臭得很。尤其趙大明的弟弟趙小朋是個神經病,發起瘋來連路過的狗都要踹兩腳,村裡沒人敢惹他家。

 再加上過去這麼久的確沒有看到趙家有新面孔出現,所以村民們一致認為是無聊的人嚼老婆舌。

 一問這件事傳出來的時間,正好是兩個月前。

 蘇倩失蹤,趙家買妻,兩件事的時間對上了,很難不讓人聯想到一起。

 趙老爺子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後來原配妻子跟一位來村子裡賣針頭線腦的小販跑了,留下哥哥趙大明和腦子有問題的智障弟弟趙小朋相依為命。

 趙大明五年前進城打工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兩人結婚四年,生了一兒一女。

 趙小朋因為身體缺陷一直找不到媳婦,跟哥哥嫂子住在家裡。

 如果趙家真的買了一個媳婦,那肯定是給趙小朋買的!

 至於被買賣的新媳婦是誰?

 答案不言而喻。

 新的線索和嫌疑人出現了,李為帶人立刻投入調查。

 看著坐上審訊椅的趙大明,李為冷笑:“你這算是「二進宮」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