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雲扶月 作品
第11章 作妖的汪琳琳
不過,眼下蕭振東覺著,他該關心的是自己。
知青院的大通鋪他實在是睡夠了,揮散不去的腳臭,此起彼伏的呼嚕聲,還有個別不講道德的同志,那屁放的。
恨不得給炕崩出來一個大窟窿。
這輩子咋說也得在鄉下折騰個五六七八年,置辦個小院子,就變得尤為重要了。
“曹叔,”蕭振東蹬著自行車,開始跟大隊長搭話,“咱們大隊的知青能自己蓋房子住嗎?”
“啥意思,”曹得虎瞄了一眼蕭振東,“你不想住知青院?”
“嗐,”蕭振東臉上帶笑,睜著眼就是一通鬼扯,“從小到大就跟兄弟們睡,實在是睡夠了。
這不是尋思著,到了鄉下,弄個小屋自己住也舒坦。”
而且,不單單是住的舒服,還能有效避免沒必要的爭執。
人多了,事情也多,別以為男人粗枝大葉的,有些男人小心眼起來,比那針筆還小,都能把人活生生磨死。
再就是他身上還揹著一個空間,保守秘密很重要,能夠隨心所欲的吃肉,那簡直不要更重要。
思及此,蕭振東又默默的覺著,就算是弄房子,也得把房子往人跡稀少的地方搞,不然香味飄出去。
簡直不要太罪過。
“成啊,”大隊長笑眯眯的,“你可以自己個兒蓋房子,也可以上俺們大隊租房子。”
說罷,大隊長頓了一下,對著半死不活,還咬牙堅持的知青們道:“你們也可以聽聽,誰想搬出去,都是這個章程。”
知青們豎起耳朵聽了,只是好奇居多,沒想過搬出去。
畢竟,在她們的眼裡,自己到了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還是扎堆抱團比較好。
而且沒住過集體,很難想象集體是個啥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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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隊有空房子,租賃的話,一年五塊錢到十塊錢不等,房子越好,也就越貴。
若是蓋房子的話,宅基地大隊負責批,但知青只有居住權,沒有所有權,等他們回城了,房子就歸大隊統一管理。
知青們嘟囔著,“啊?那這也太虧了吧,明明是我們自己蓋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