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遇敵
他有著一個小型豺狼人部落,是從他父親手裡繼承過來的,過程就不描述了,反正有點血腥就是了。
不過他也算是豺狼人中的人才,在他的帶領下不但培養出了五十位豺狼人蠻兵,小部落也經營的蒸蒸日上,大踏步的向著中型部落前進。
說是經營,其實就是派人四處打探前往矮人部落的商隊,只要被他打探到,他就會帶著自己的族人實施壯大部落計劃,搶劫。
這就是他能快速發展部落的秘密,不過也有一點不好,就是要經常搬家,防止被矮人部落知道他們劫殺商隊,出兵給滅了。
這天他正在帳篷中喝著搶來的水酒,心裡還不住嘀咕:
“這些人類還真會享受,發明了酒這種好玩意。”
“頭領,頭領,我發現了一個人類商隊。”
就在他享受美酒的時候,一個豺狼人跑進了帳篷,喘著粗氣對他說道。
尼古斯一聽當即激動的站了起來,要知道在所有商隊中,人類的商隊是最好打的,其他商隊不但少,而且大多都是硬骨頭他碰都不敢碰。
就像上次經過這裡的一百多半人馬一樣,雖然尼古斯看著他們身上的肉直流口水,可是人家男人是重騎兵,女人是長弓手,這根本就不是對手,完全打不過嗎。
可惜自從上次搶了一個人類商隊後,已經兩個多月沒有人類商隊來過了,讓他這段時間的伙食都降低了不少。
可想而知他現在聽到人類商隊的消息有多麼激動。
當即他就滿臉笑容的拉著豺狼人斥候詢問起了商隊的情況。
不過,隨著豺狼人斥候的講述,他臉上的笑容消失不見,只見他皺眉看著斥候:
“你確定沒看錯,他們的人數和我們部落差不多?”
雖然是詢問,但是他心裡還是相信的,這些斥候可是豺狼人裡面的機靈之輩,具體數目可能不知道,大致卻是不會搞錯的。
“沒錯頭領,真有這麼多人,不過有一半人拿著長槍,還有一半人拿著這種短棍。”
斥候點點頭,用雙手比劃了一下,肯定的說道。
“短棍?”
長槍他知道,在車陣中威力還不錯,不過只要被他們一近身就會失去反抗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