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歌 作品

第240章 妻告夫

 薛沉魚跪到半截兒,卻是不好起了,還是遵照規矩給梅大人跪下了。 

 她身後的三個丫鬟都跟著跪下。 

 弄得梅大人有點手足無措的,還是陳師爺提醒他,“大人,趕緊進入正題,看看薛大姑奶奶要狀告何人吧。” 

 對啊,對對對。 

 何大人反應過來,又一拍驚堂木,“堂下所跪何人,狀告何人。可有狀紙,訟師?” 

 “小女子孃家姓薛,去年嫁入三代翰林清流賀家。早前,夫君賀敏之為操辦其妹賀二姑娘的婚事,囊中羞澀,便藉此向小女提出商借嫁妝銀子共計三萬兩白銀,並約定於三個月至半年償還。” 

 “可賀敏之至今未曾償還分毫,反而在外揮霍無度,今告上京兆尹,只為討還嫁妝銀子。有狀紙與賀敏之親筆簽下的借據在此,請大人一觀。” 

 三,三萬兩? 

 梅大人聽見這個龐大的天文數字還愣了一下。 

 “大人。”陳師爺趕緊推了他。 

 梅大人一個激靈,“快,快呈上來。” 

 三萬兩,還是個清水翰林籤的借據,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這稀罕事可算是叫他給趕上了! 

 他太過驚訝,都忘了要走流程提醒薛沉魚,民告官、妻告夫,是有一套流程要走的。 

 “薛氏,依你所言,還有這借據上所寫,你們約定的是三個月至半年,也就是說還未到償還期限。你於此時提起訴告,於理不合。” 

 “梅大人,倘若小女能夠證實,他並非無力償還,而是故意將錢財用於花天酒地,飲酒狎女支呢?” 

 梅大人倒吸了一口涼氣,飲酒狎女支? 

 大盛的律條上,可是明令禁止官員狎女支的。 

 那個賀敏之,可是個本該最重聲明的文士啊。 

 “薛氏,你此言當真?可有證據佐證你所言?大盛有例

律明文規定,官員狎女支輕者罰俸,重則丟官,你可想清楚了再說。” 

 言下之意上,搞不好你的丈夫是要丟官的,到時候說不定你也要受連累,你最好是想清楚的再舉證。 

 “小女有醉仙居簽章憑條為證。”薛沉魚面不改色的從袖管裡取出了一沓憑條。 

 梅大人又倒吸了一口冷氣,這薛大姑奶奶是鐵了心要狀告她的丈夫啊! 

 但還是讓陳師爺把憑條呈上去。 

 厚厚一沓有醉仙居印章的憑條,都有賀敏之的親筆簽字。 

 金額從十幾兩,到幾百兩不等。 

 加起來起碼幾千兩了。 

 梅大人看得一陣發寒,這上面的日子前後還不到一個月,這個賀敏之如此大的膽子,借了夫人的嫁妝銀子,就拿起狎女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