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幸晚逢春 作品

第三十一章 從此我叫裴紅蓮

 說完,林相解除了紅蓮的契約,平等共生契約需要雙方同意才能解除,在林相這邊發出解除契約的

要求後,倆人的靈魂同時震動了一下。紅蓮驚訝,林相直接解除契約,現在只要自己單方面同意就行了。

 搖曳的蓮花頓住:“你不怕我騙你?萬一我是怕死,特意簽訂契約呢?樊葉麗可是至今不敢解除契約呢,怕一解除契約,就走不出分天山脈。”樊葉麗是那個奪舍失敗,不得已簽訂平等共生契約的奪舍者。

 林相道:“只有犯人,才會開口索要證據。有人說過,人一輩子總會徹底地去信任一二三人,我想你大抵是其中之一。”基於林相對紅蓮記憶裡的那個妖的瞭解,以及紅蓮剛剛的行事,林相選擇解除契約,不怕紅蓮再次捲土重來與自己爭奪身體,也是為了報答紅蓮的手下留情。

 若予滴水,贈君汪洋。

 投以瓊琚,報以永信。

 “怎麼感覺被你吃得死死的呢。”紅蓮很爽快,她直接解除契約:“既然沒了契約的束縛,那我可要走咯?”

 林相沉默片刻:“好,路上小心,別被發現了。”

 紅蓮微頓:“嗯,以後你自己注意點,別被其他人奪舍了,畢竟好心可不是大白菜。”

 “我會注意的,感謝你的手下留情,祝你福運昌隆。”

 “再見,林相。”

 “再見,紅蓮。”

 紅蓮隨著林相吐出的一團氣從林相口鼻漫出,鑽過窗縫,附身在窗外冷風颳來的一片枯葉上,飄揚離去。

 只餘一聲殘音在林相心間響起:“若是有緣,再見時,叫我裴紅蓮吧。離恨小妖紅蓮已經死了。”

 “【裴】字拆【非】【衣】,你附身時,像是在換一件又一件的衣服。一開始接受老頭的邀請就是不願再顛沛流離,想不到還是得流離失所,所以取姓【裴】,是指不想再伶仃漂泊了嗎?”林相聞言微微出神的如此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