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間老寺 作品

第1011章:案情真相

 後來警方詢問他,說你明明已經掌握了那個女儲戶手裡的車與錢,直接開走搶走就得了唄,幹嗎還要將她殺死。他說,原本就想著殺人立威來著,後來見她敢反抗逃走,很不聽話,也不知道為什麼就生了一肚子氣,眼睛也紅了,就舉槍崩了她。

 他搶到車錢之後,駕車往青陽市區正南的南河縣逃去,同樣為了干擾警方破案,故意將搶到的寶來車遺棄到路邊樹林裡去,隨後兜了個大圈子,步行到了南河縣,大吃大喝又玩了一個髮廊女之後,躲到了南河縣一零七國道旁邊的一個家庭賓館裡住宿。之所以選擇住在一零七國道邊上,是因為這裡交通發達,便於逃離。

 他說,“我覺得警察都是一群吃人飯不辦人事的笨蛋,充其量就是破一些指向性明確的案子,譬如仇殺情殺,而對於我這類胡亂殺人、沒有動機的案子,肯定是破不了的,就算破得了,也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追上我的,所以我才敢放心大膽的找地方睡覺。”

 就在那天晚上,他被全城搜捕的行動隊員發現了。普通警察自然s*w不是他這個窮兇極惡的退役特種兵的對手,被他用刀用槍先後殺死殺傷兩名警察。隨後他沿著一零七國道往北逃去,最終隱入一條小衚衕,經過一番兜圈子後,逃出南河縣,在野地裡摸黑往青陽市區逃去。

 他覺得,越危險的地方就越安全,要是能偷偷潛回青陽市區裡,找個房子住下,住上十天半個月的,絕對不會有問題,畢竟警察全城搜捕只會搜查賓館酒店等休閒住宿場所,絕對不會去居民住戶家裡搜找。等風頭過了,自己再想辦法離開青陽。可要是不找個地方住下呢,警方已經在外面佈下了天羅地網,各交通要道都已經被封鎖,過往人員車輛都要進行檢查,風險自然極大。在此時刻,一動不如一靜。

 於是,他潛入市南區以後,在蓮香園小區裡租了一套房子,雖然租期很長,但那只是用來麻痺房東用的。他打算是,住上一週兩週的,等風波平息以後,就乘車回到省城靖南,找到那個班花,再奸她一次,然後殺了她解恨出氣。讓他打死也想不到的是,剛剛租住下沒多久,就被段小倩等人上門檢查來了。為了活命,他決定拼死一衝,並先下手為強,瞬間打死打傷四名警察,可卻在逃跑的最後時刻,被一個並不起眼的女警察發難攔下,再之後又被一個高大男子糾纏住,還丟了手槍,更被那男子撿起手槍擊傷,導致最終被警方擒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