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間老寺 作品

第2236章:動手

 李睿拍了他肩膀一下,將霍志松出來的情況告訴了他。

 王盟當機立斷,決定直接進入體育場,到二樓抓捕霍志松,免得霍志松從其它出口逃掉。他把最近的一個下屬叫到身邊,又算上李睿這個幫閒的,湊了三個抓捕人員,拿出警察證、逮捕證、介紹信與協查通報等手續,給檢票口的工作人員看,對其說明情況。

 理論上,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之規定,警察異地執行拘留、逮捕的,需要與當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聯繫溝通,當地公安機關應派員協助。說白了就是,某地警察想在外地抓人,沒有當地警察在旁看著是不行的。這既是對當地公安機關的尊重,也是一種變相的接受監督。也可以理解為是,你既然接受了當地公安機關的幫助,就也要接受他們的監督。監督什麼?防止外來警察在執行任務過程中搞亂自己這邊的社會治安秩序,又或者存在黑案冤案什麼的。

 拿眼下的情況舉例,青陽的警察要在鵬城地面上抓人,鵬城本地的公安局或者分局,就應當派出警力協作。而作為外地警察的王盟等人,沒有鵬城當地警察的陪同,是不能隨便抓人的。

 事實上,當地涉案的鵬城公安系統、福田區公安分局,也在王盟等人趕到拜訪後的第一時間,給出了協助--派了兩個警官幫忙,派了一輛車作為王盟等人的交通工具,而且在前兩天,那兩名警官還與王盟等人一起布控監視,怎料楊朝給出了假地址,遲遲見不到人。

 於是事情在這裡發生了變化,王盟所代表的抓捕小組,等待李睿與楊夕趕來鵬城,執行新的抓捕計劃;而福田區公安分局派出來協助的兩個警官,暫時沒什麼事,就先回去等消息了。

 其中一個警官有點懶散,臨走前對王盟私下裡交代:你們這抓的也不是在逃犯,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在逃官員,也算不上什麼重案要案,甚至連刑事犯都算不上,因此呢,你們要是有機會抓到他,就直接抓了,不用考慮我們這邊的想法,我們全心全意的支持,你們早點抓了能早點回去,咱們這邊也能省事。

 這話一說,也就等於是給了王盟等人的異地抓捕大權,儘管不合規定,卻很便於執行任務。而且真要較真起來的話,王盟與福田區公安分局把前期的聯繫協作關係都給建立好了,該有的程序都做到了,也是無可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