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風淡菊 作品
第247章 另類趕場
可該死的疫情,離結束還遙遙無期。
兩害相權取其輕。
與韓家聯姻,姬家至少暫時不會破產。
再不濟也能弄出一筆錢來,過完後半生。
不然,姬家只能喝西北風。
“韓總,這是股權轉讓合同,您看一下?”
“姬總還是一貫的雷厲風行啊!”
韓三接過合同,看得極為認真。
幾乎是逐句逐字的推敲,連標點符號都不放過。
…………
十分鐘後。
“姬總,這份股權轉讓合同大體沒有什麼問題,四方連鎖酒店的資產和負債,也都一目瞭然。不過…我認為還需要添加一個附加條款。”
姬漢微微一怔:“附加條款?”
之前在電話中協商時,並沒有這一出啊?
韓三侃侃而談:“韓氏集團支付二十億流動資金,收購四方連鎖酒店20%的股份。
這個沒問題!
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時,先付十億現金。
這個也沒問題!
但這個隱藏條款還得細化。
若是姬曼小姐沒能履行合約,或者不到三年就提出離婚,那麼我韓氏集團將不會支付剩餘的十億尾款。而韓氏集團所擁有的四方連鎖酒店20%股權,並不會退還。
這段話,得作為附加條款寫明。”
說完,韓三拿出了一份新合同。
…………
隱藏條款是什麼內容?
就是姬曼必須在三個月之內和韓小剛領證結婚,並且在一年內懷孕生子,三年內不得提出離婚。
這個附加條款夠狠。
明顯是個霸王條款!
直接掐死了姬漢的咽喉。
如果姬家不能履行協議,那就相當於韓氏集團只花十億,就買下了四方連鎖酒店20%股份。
巔峰時期的四方連鎖酒店,市場至少一百億。
也就是說四方連鎖酒店直接縮水了五十億。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就算現在受疫情的影響,四方連鎖酒店值不了一百億,但十億就想買20%的股份?
跟搶劫也沒有什麼區別!
如果姬曼不同意嫁給韓小剛。
或者一年內不能懷孕生子。
或者不到三年就離婚。
不但那餘下的十億拿不到,還丟掉了20%的股權?即便姬曼都做到了,另外的十億也要三年後才能到賬?先期僅僅注入十億,能支撐得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