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壁灘裡的熊 作品
第四十八章 醉酒神通
“若非阮七哥機警,發現了問題,說不得我便要被那店家害了。”
“哼,這些黑店當真是該死!”陳麗卿氣憤道,“只為了點錢財,就敢隨意殘害過往行人的性命。”
潘金蓮聽得滿臉後怕,忍不住問道:“這客店既是開在官道旁,官府就不管嗎?”
“官府?”晁淵嗤笑了一聲,“若不是官府肆意盤剝,導致官道上客商減少,這店家或許也不會做這無本生意了。”
“如今這荒野山地間的劫匪強盜,雖有天生的惡徒,更多的卻還是因為家中衣食無著,又被官府地主欺凌,過不下去才落草為寇。”
“奴家當初也是因為家貧,家中無米下鍋,才被父親賣到張大戶家中為婢的,”潘金蓮感慨道,“這些年,奴家雖恨父親無情,卻也知他是無奈,若不賣了奴家換錢,家中的父母弟妹,怕是都要餓死了。”
“這些年,你就沒回去看過?”陳麗卿同情道。
“作為奴婢,想去哪都得主家點頭,”潘金蓮無奈道,“張大戶夫婦為人刻薄,又豈肯放奴家回家。再者,當初父親變賣奴家時,便已寫了文書,斷絕了關係,奴家便是回去,又有何用。”
此時得家奴大抵可分為兩類,賤口奴婢和僱傭奴婢,雖都是伺候人得奴婢,兩者卻有很大的不同。
僱傭奴婢,類似於後世的996打工人,與主家是僱傭關係,擁有更多的自由和權利,主家也不能隨意傷害。
賤口奴婢則不同,人身大權都掌握在主家手裡,可以任由主家像牲口一樣隨意買賣。
其實在律法上,大宋朝廷是禁止人口買賣的,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朝廷律法禁止買賣人口,卻沒說過不許收養兒養女。
許多賤口奴婢,都是以收養的名義,進行買賣的。
就拿潘金蓮來說,在官府文書中,她與親生父母已斷絕了關係,張大戶夫婦才是她的養父養母,作為“爹孃”,自然可對其隨意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