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小火 作品
1927不允許高價售賣
所謂的碰,不光是食用,還有就是不能經手,甚至買賣。
以前在京城的時候,有一個嬪妃的孃家人,出了一個敗家子。
那人吃喝嫖賭樣樣俱全,特別是賭,入迷很深。
後來不小心,輸了幾十萬兩銀子。
就是他的家族也填不上,當然他也不敢回去和家裡人說。
也不知他怎麼和外面的商人聯繫上了,買下了不少那種藥。
當然,當時那個人也沒傻乎乎地直接賣藥,而是做成了點心。
高價點心。
你別說,生意好得不得了。
那人的家裡人並不清楚,還以為這個紈絝不堪的兒子,終於改邪歸正了。
母親遇到人還洋洋得意,就說自家兒子忽然悔悟,多厲害多厲害的。
那人的突然上進,讓他的母親在眾人面前狠狠地嘚瑟了好久。揚眉吐氣,每天都得意洋洋的。
更是有不少人過來找他娘取經。
周圍的鄰居親戚都是各種的羨慕。
那人也覺得自已找到了賺錢的門道。
賣那種藥的確很賺,很快他就還清了欠款。
可後來手裡有了銀子之後,那公子哥又去了賭場。
賺的錢全都奉獻給了賭場。
就這樣持續了兩三個月的時間,後來一個受害者,揭發了那人。
官府知道之後,開始嚴查。
最後還查出來不少的官家公子。
當然結果都是砍頭。
至於家裡人,也受到了或大或小的連累。
其中最輕的,就是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