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庭審結束
“至於庭前和解的意願,那不過是在看到我方起訴的嚴重性後,為求自保的手段罷了。”
“若他真有悔意,在發佈之時就應考慮到後果,而不是等到被法律追究才有所表示。”
“陳述完畢。”
張律師的反駁讓被告律師的臉色微微一變,他剛要開口,審判長抬手製止了他。
“雙方律師的觀點本庭都已瞭解。現在,進入證人證言環節。”
審判長的目光在法庭內掃視了一圈,“首先,請原告方證人出庭。”
裴鍾漢走上證人席。
宣誓後,開始陳述證言。
“審判長,我是李知恩的經紀人裴鍾漢。我可以證明,在這次事件發生之前,知恩一直專注於自己的演藝事業,積極參與各種工作,包括電影《你的名字》的籌備和排練。”
“然而,自從網絡上出現那些惡意抹黑的言論後,她的精神狀態受到了極大的影響,排練時常常無法集中精力,甚至產生了自我懷疑。這些謠言不僅對她的個人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也對她的工作產生了極大的干擾。”
“知恩是一個非常努力和善良的藝人,她一直用自己的作品回饋粉絲,從未有過任何不當行為。那些虛假的傳聞完全是對她的汙衊。”
“證人證言完畢。”
被告律師立刻提出質疑:
“證人與原告關係密切,其證言的可信度值得懷疑。”
“雖然證人是原告的經紀人,但他所陳述的都是事實。李知恩在網絡暴力期間的狀態有劇組工作人員可以證明,我們也可以提供相關的排練記錄作為證據。”
張律師回應道。
審判長微微點頭,道:
“請原告方繼續出示證據。”
張律師拿出一疊文件,交給書記員。
“審判長,這是我們收集的網絡截圖,上面清晰地顯示了被告金京浩發佈的虛假信息,以及這些信息在網絡上的傳播路徑和廣泛影響。”
“同時,我們還有專業機構對這些言論造成的名譽損害程度的評估報告。”
金京浩的代理律師立刻提出質證:
“這些截圖無法作為證據,而且網絡信息真假難辨,極有可能是原告方偽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