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6章 顧晨出手!當庭出示證據!

“陳洋一意孤行,並且造成了我方當事人巨大的心理壓力,並且她們兩個人都先後患上了抑鬱症!我認為陳洋已經侵犯了周玲玲和王甜甜的隱私權,名譽權,要求陳洋進行賠禮道歉,並且賠償精神損失費和醫藥費,共計十八萬元。”

王海祥用了幾句話,直接把輿論拉回到自己這邊。

他一直強調周玲玲和王甜甜兩個人才是受害者,還要陳洋來進行賠償。

這也是第一次起訴的時候,陳洋失敗的原因。

所以最後審判長李永霞就判了陳洋賠錢+道歉。

這次還是這個樣子。

王海祥看著顧晨,嘴角有著笑容。

這個事情就判不了!

只要法官帶一點偏向性,就一定會判周玲玲和王甜甜勝訴。

一切都因為地鐵當時的監控錄像壞了。

而且還有警方的筆錄,也寫的清清楚楚,兩個人已經道歉了,只是陳洋自己不接受而已。

至於當時在地鐵站上到底發生了什麼,沒有監控錄像,現在誰也沒辦法還原。

這樣一來,王海祥還可以反手說顧晨在誣告!

顧晨沒有監控錄像,是一定拿不出證據的!

“和我玩?玩死你。”王海祥心裡說道。

審判長李康看向了顧晨,說道:“原告律師可有辯駁?”

李康其實對顧晨的印象不好。

顧晨作為一個律師,上來就要把對方律師和審判長都送進去...

誰能對這種律師有好感?

李康這句話的意思也就很明顯了。

有證據就拿出來證據,沒證據他就要判了。

反正和陳洋第一次起訴的時候也差不多,沒有什麼區別。

而直播間的網友也都在發著彈幕。

【沒了沒了,感覺陳洋又要敗訴了。】

【沒證據啊,筆錄上寫著兩個人道歉了,陳洋自己不接受,我也不知道兩個人到底道歉了沒有。】

【顧晨這實習律師不行啊....】

【沒了,確實沒了,估計陳洋真要賠錢了...】

【陳洋怎麼回事啊,就不知道請一個專業的律師嗎,請這種實習律師,打官司怎麼可能贏啊?】

顧晨則是一笑,說道:“審判長,我方有異議。”

“誰告訴你我沒有證據的?證據就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