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17章 說好的實習律師,你把對面所有人都送進去了?

還有證據?

可律師和審判長都要被送進去了,還有什麼證據啊?

顧晨說道:“我現在還要控訴雲城地鐵公司!出事當天,地鐵方面的監控其實是好的!但是他們卻宣稱地鐵監控檢修,就是因為地鐵公司不想承擔這個責任,想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出事了就是沒有監控,所以我的當事人陳洋維權才會如此艱難。”

“在出事之後,雲城地鐵公司立馬停職了保安,並且對外宣稱,保安只是臨時招聘進來的臨時工,不是正式人員,保安的所作所為和地鐵公司沒有關係,雲城地鐵公司是在避重就輕,逃避責任,而且惡意刪除監控錄像,所以雲城地鐵公司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聽到顧晨來控訴地鐵公司。

地鐵公司的負責人站了出來,說道:“我抗議,我認為顧晨在抹黑,造謠,我們雲城地鐵公司的監控出事當天正好在檢修,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所以監控都是關閉的,你說我們惡意刪除監控錄像,可有證據?”

所有人又看向了顧晨。

是啊,這種事情如果沒有證據,那就是在誣告了。

顧晨則是晃了晃手中的u盤,說道:“我手裡有一段視頻,在看視頻之前,請大家來見一下證人!”

“證人就是雲城地鐵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她叫做糖糖,來雲城地鐵公司工作三個月,公司一直不給轉正,並且還想讓糖糖主動離職,又不敢開除糖糖,因為開除要給予賠償。”

很快,糖糖作為證人,走上了法庭。

糖糖說道:“我在雲城地鐵公司工作了三個月,他們不讓我轉正,想讓我離職,就把我調崗,把我往很偏的地方掉,還在工作當中惡意刁難我,讓我主動離職,我為了錄下證據,所以帶了錄音筆還有隱形攝像頭,保存證據,及時維權,當天我正好就在監控室工作,結果有領導走了進來....”

接下來顧晨就把手中的u盤交了上去。

在大屏幕上,出現了視頻當中的內容!

視頻裡面,正是雲城地鐵公司的兩個小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