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182章 抗議無效,即將判決!


說到這裡,周晶晶已經相當憤怒了。

一切解釋權歸銀行所有?

銀行自己Atm機器出現了問題!

她本來就是去銀行取一萬塊的,她從Atm機器裡拿走了一萬塊,結果銀行說這是銀行的一萬塊,她的一萬塊被蒙面人拿走了,讓她去報警。

瑞茂銀行這種行為也太噁心了!

關鍵是這種事情瑞茂銀行還真幹出來了!

這誰能忍得住?

周晶晶說道:“我就想問一句,憑什麼?瑞茂銀行說他們不是保障客戶的財產安全嗎?自己的Atm出現了問題!多吐出來錢,然後把責任甩到我們老百姓的身上!”

“瑞茂銀行居然能說出來我取出來的一萬塊是銀行的錢,哈哈哈哈....”

“你們看我手裡的這是什麼?是銀行法務部給我的律師函!瑞茂銀行仗勢欺人,還要給我律師函,還要起訴我!”周晶晶開口道。

“還好,我找了顧晨律師,你們瑞茂銀行在這裡道貌岸然的說保護客戶資產,你們是怎麼保護的?你們是怎麼為客戶服務的?你們只顧著自己的利益!!!”

張一凡:“.......”

瑞茂銀行的律師張一凡,現在是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辯護了。

顧晨一個個讓證人出來...

有完沒完了啊?

關鍵是瑞茂銀行還沒辦法辯駁。

這裡面十幾個案子,還有兩個現成的案子,全部都在這裡了。

可他要是不辯護的話,全完了!

瑞茂銀行的形象就徹底崩塌了!

張一凡說道:“周晶晶,請你拿出來證據,不然瑞茂銀行會認為你在汙衊,影響銀行的聲譽!”

張一凡不說還好,張一凡一說,顧晨當場舉手。

顧晨說道:“審判長,我這裡有周晶晶和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的錄音,並且有他們多次在微信上溝通的聊天記錄,還有瑞茂銀行給的律師函,都是在催周晶晶把瑞茂銀行的一萬塊錢還回去。”

顧晨把證據提交了上去。

法院很快就進行了查驗。

審判長王忠:“本庭審查了被告律師所提交的證據材料,確認這些證據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標準,包括但不限於證據的合法性、相關性以及充分性。因此,本庭認為被告律師提交的證據材料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本案審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