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186章 全網震驚,顧晨把一個銀行都送進去了?

“第一、瑞茂銀行在法庭上提供偽證,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當中,瑞茂銀行的代理人王文軒提供偽證,請求判刑王文軒有期徒刑三年。”

“第二、瑞茂銀行違規挪用用戶存款,證據確鑿,雖然是銀行職工挪用的,可銀行職工是在瑞茂銀行經理、副行長、行長的威脅下挪用的三十萬元,主觀上挪用客戶資金犯意明顯,客觀上實施了挪用行為,且挪用數額較大,已構成挪用資金罪。”

“根據《刑法》第四百零一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銀行職工被逼操作,主觀上沒有挪用資產嫌疑,所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並且在證據當中,瑞茂銀行的行長,副行長,經理,三年來多次挪用客戶財產,將客戶存款轉為保險,理財等產品,金額高達三百萬元以上。”

“請求判處瑞茂銀行的行長,副行長,經理十年有期徒刑,並且瑞茂銀行賠償客戶損失。”

“第三,瑞茂銀行多次傷害老百姓權益,請求對瑞茂銀行進行整頓處理。”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警察已經走到了原告瑞茂銀行代理人王文軒的旁邊。

王文軒:“????”

王文軒:“審判長,我有話說!我有話說!!!”

王文軒還想要說話,還想自救。

他只是一個代理人來打官司的。

可他是原告啊。

現在連他都要被送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