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368章 宣判了宣判了!趙思思死刑!
“我在他的引導下,甚至害死了李正義...”
“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時衝動...我也沒有故意想要殺李正義,我沒有想到他真的會死。”
“然後我很害怕,我知道精神病人殺了人也沒事,我就去找到了王浩東。”
“然後,我就讓王浩東幫我開一個當天精神病的證明...”
“王浩東就說開假的證明可以,但是我總要付出一點什麼吧。”
“我就跟著王浩東去了他家裡,之後的事情就是那樣了。”
“我找了杜景林來幫我打官司....”
“我現在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審判長,我真的不想死,求求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吧。”
“我想活下去...我不想死啊,李正義死都死了,放過我吧,好不好?”
趙思思臉色蒼白,越說越無力了。
她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能說的全部都說出來了。
杜景林:“????”
杜景林看到顧晨拿出了u盤,裡面有一堆證據。
都是他和王浩東之間各種私下交易的證據,音頻,視頻證據都有。
還有趙思思和王浩東的筆錄...
杜景林知道,一切都完了...
全都完了。
杜景林開口道:“審判長,我已經自首了,就算我和王浩東私下關係好,但是幫趙思思開假證明這事情我是真的不知道啊,也許是王浩東誤會我了,也許是王浩東和趙思思栽贓我。”
顧晨開口道:“你並不是自首,自首之前,都應該和警察通電話,說明情況,而且自首之後要交代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實,這才叫自首,而不是各種想辦法撇清自己的責任,這不屬於自首。”
“你在法庭上提供偽證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你幫助王浩東打官司的時候,一樣在法庭上提交偽證,不然為什麼王浩東的罪名全免了,只用賠錢?”
“所有的證據我都已經提交給了法院了,我就不想再多說了。”
“杜景林並非自首,多次在法庭上提交偽證,並且賄賂醫生,製造虛假證據,身為律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趙思思犯下故意殺人罪,更是妄想用虛假證據來為自己開脫罪名。”
“趙思思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並且多次在網上帶動節奏,抹黑他人,更重要的是,趙思思沒有悔改之心,殺害李正義之後,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開脫罪名。”
“李正義是一名消防員,更是一名英雄,他本來應該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他有三個女兒,有老婆,上有老下有小,死亡的那一天,正好是李正義的生日。”
“李正義本應該有著幸福的生活,他身為一名消防員,多次救人,多次不顧自身安危,參與火災救援....”
“這樣的英雄,卻死在了趙思思的手下。”
“趙思思身為市游泳冠軍,游泳十年,故意選擇跳河,就是為了殺害他人。”
“趙思思的確做到了,一位英雄因為趙思思的所作所為,永遠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一個美好的家庭,也隨之破滅。”
“趙思思必須承擔起來責任!”
“我知道這種類型的案子,在以往的時候,從來沒有判決過受害人,因為在河水溺亡的人,本身就會不顧一切的去抓住身邊救援的人。”
“有人不慎落水,救援必須要量力而行,慎之又慎。”
“這樣的案子以往沒有判決的例子...但是今天這個案子,就是典型!”
“如果有人利用這一點,在河水裡故意殺人,如果是這樣,以後誰還敢去救落水的人?”
“趙思思這樣的人,故意殺人罪,手段惡劣且殘忍,必須要承擔代價!”
“法律的意義,就是維護公平與正義!”
“李正義的家庭已經破碎,而破壞李正義家庭的人,憑什麼活著?如果趙思思不被判處死刑,那這個社會還公平嗎?”
“故意殺人,必須死刑!”
“趙思思也必須對李正義一家進行賠償....”
“就算是給趙思思判了死刑,又能怎麼樣呢?”
“因為趙思思一個人,李正義的整個家庭毀了,老人怎麼辦?小孩怎麼辦?誰來負責?”
“法律沒有這樣的先河,今天的這個案子,就更應該開創一個這樣的先河!”
“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時衝動...我也沒有故意想要殺李正義,我沒有想到他真的會死。”
“然後我很害怕,我知道精神病人殺了人也沒事,我就去找到了王浩東。”
“然後,我就讓王浩東幫我開一個當天精神病的證明...”
“王浩東就說開假的證明可以,但是我總要付出一點什麼吧。”
“我就跟著王浩東去了他家裡,之後的事情就是那樣了。”
“我找了杜景林來幫我打官司....”
“我現在已經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審判長,我真的不想死,求求給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吧。”
“我想活下去...我不想死啊,李正義死都死了,放過我吧,好不好?”
趙思思臉色蒼白,越說越無力了。
她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能說的全部都說出來了。
杜景林:“????”
杜景林看到顧晨拿出了u盤,裡面有一堆證據。
都是他和王浩東之間各種私下交易的證據,音頻,視頻證據都有。
還有趙思思和王浩東的筆錄...
杜景林知道,一切都完了...
全都完了。
杜景林開口道:“審判長,我已經自首了,就算我和王浩東私下關係好,但是幫趙思思開假證明這事情我是真的不知道啊,也許是王浩東誤會我了,也許是王浩東和趙思思栽贓我。”
顧晨開口道:“你並不是自首,自首之前,都應該和警察通電話,說明情況,而且自首之後要交代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實,這才叫自首,而不是各種想辦法撇清自己的責任,這不屬於自首。”
“你在法庭上提供偽證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以前你幫助王浩東打官司的時候,一樣在法庭上提交偽證,不然為什麼王浩東的罪名全免了,只用賠錢?”
“所有的證據我都已經提交給了法院了,我就不想再多說了。”
“杜景林並非自首,多次在法庭上提交偽證,並且賄賂醫生,製造虛假證據,身為律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趙思思犯下故意殺人罪,更是妄想用虛假證據來為自己開脫罪名。”
“趙思思多次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並且多次在網上帶動節奏,抹黑他人,更重要的是,趙思思沒有悔改之心,殺害李正義之後,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開脫罪名。”
“李正義是一名消防員,更是一名英雄,他本來應該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他有三個女兒,有老婆,上有老下有小,死亡的那一天,正好是李正義的生日。”
“李正義本應該有著幸福的生活,他身為一名消防員,多次救人,多次不顧自身安危,參與火災救援....”
“這樣的英雄,卻死在了趙思思的手下。”
“趙思思身為市游泳冠軍,游泳十年,故意選擇跳河,就是為了殺害他人。”
“趙思思的確做到了,一位英雄因為趙思思的所作所為,永遠的離開了這個世界。”
“一個美好的家庭,也隨之破滅。”
“趙思思必須承擔起來責任!”
“我知道這種類型的案子,在以往的時候,從來沒有判決過受害人,因為在河水溺亡的人,本身就會不顧一切的去抓住身邊救援的人。”
“有人不慎落水,救援必須要量力而行,慎之又慎。”
“這樣的案子以往沒有判決的例子...但是今天這個案子,就是典型!”
“如果有人利用這一點,在河水裡故意殺人,如果是這樣,以後誰還敢去救落水的人?”
“趙思思這樣的人,故意殺人罪,手段惡劣且殘忍,必須要承擔代價!”
“法律的意義,就是維護公平與正義!”
“李正義的家庭已經破碎,而破壞李正義家庭的人,憑什麼活著?如果趙思思不被判處死刑,那這個社會還公平嗎?”
“故意殺人,必須死刑!”
“趙思思也必須對李正義一家進行賠償....”
“就算是給趙思思判了死刑,又能怎麼樣呢?”
“因為趙思思一個人,李正義的整個家庭毀了,老人怎麼辦?小孩怎麼辦?誰來負責?”
“法律沒有這樣的先河,今天的這個案子,就更應該開創一個這樣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