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379章 張偉:法外狂徒就這?還得我親自來出手!

“我是喝酒了,可我只是喝了一點點而已,何況當時警察來了,不也沒有測出來我酒駕嗎?說明我真不算酒駕,至於我在車上喝水,那只是我渴了而已,和酒駕有什麼關係?如果警察當場查出來我酒駕,那我認,問題是警察也沒查出來,你們就憑著在餐廳的一點錄像,就能證明我喝酒了?我只是喝了一小口而已,能證明什麼?”

李小欣自己開口,把酒駕和行車記錄儀這兩個點全都給解釋了。

說白了,還是證據不夠清晰。

酒駕要當場檢測出來,才能算酒駕。

但是警察的確沒有檢測出來。

而毀掉行車記錄儀,起碼在行車記錄儀的視頻上看的不是那麼清楚。

李小欣的確有下車的動作...

但是確實沒有直接明確的證據,能夠證明李小欣當時是在毀掉行車記錄儀。

李小欣接著說道:“至於故意殺人罪,更是無稽之談了,我為什麼要故意殺人?故意殺人對我有什麼好處?我在車裡面等了兩個小時,只是因為我以為有人已經報警了,畢竟路過的車輛那麼多,也不是非得我親自報警吧?”

“我就是單純的在車裡面等待交警和救護車來,沒想到就下雨了,我以為是大暴雨,警察和救護車中途過來要時間,我就在車裡面等著,我覺得時間太長了,我就玩玩遊戲而已,玩玩遊戲不犯法吧?”

“何況我撞了王一夢,我要怎麼救他?我也不能亂救人啊,我怎麼知道王一夢會死?我也沒想著要逃逸,我不是一直在等著警察和救護車來嗎?”

“我沒想到結果一等就是兩個小時,我晃過神來,發現過了兩個小時了,我就趕緊打電話看看什麼情況,結果警察和救護車才到了,我也沒轍啊。”

“我也不是故意的啊,我想讓王一夢死的嗎?王一夢死了對我有什麼好處?我更不知道這點速度撞上去,王一夢會死啊。”

“我和王一夢無冤無仇,我殺他幹什麼?無非就是我覺得他死不了,最多算是過失殺人,我根本不可能故意殺人的。”李小欣說道。

顧晨沒想到李小欣還挺懂法律的。

這個案子,其實是在故意殺人和過失致人死亡之間來定罪的。

酒駕和闖紅燈也不能證明李小欣是故意殺人的。

要根據當時具體的情況,還有事後的表現,才能夠來定罪和量刑。

顧晨搖了搖頭。

所有的證據都在這裡了。

如果李小欣非要這麼解釋的話,也很難給她直接定罪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那隻能定罪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了。

過失致人死亡罪,也就判三到七年。

最多也就判刑七年。

這是法律規定的,顧晨也沒有辦法。

但是李小欣肯定要進行民事賠償的。

顧晨也沒辦法了。

想直接給李小欣判死刑,還是太難了。

那就過失致人死亡罪吧。

一旁的張偉看到之後,都無語了。

不是???

怎麼能判過失致人死亡罪啊?

草了!

要是判過失致人死亡罪,那他就完不成客戶的訴求了啊!

李小欣的訴求,坐牢時間短,一兩個月以內最好。

還有就是李小欣不想賠償,最多隻能賠償一點點錢。

張偉一定要達成客戶的訴求!

顧晨做不到的事情,他可以來幫忙!

審判長邱明看向顧晨,“原告律師可否有辯駁?”

顧晨正在思索要怎麼回答。

雖然他知道這個案子很難給李小欣定罪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但是他還是要盡力促成這方面。

具體怎麼判決,還是要看法院的。

只是...想判李小欣死刑,的確作用不大。

而這個時候....

張偉站了出來。

他已經無語了。

法外狂徒就這?還得他親自來出手!

他必須要親自完成李小欣的訴求啊!

死刑!

必須死刑!

法外狂徒做不到的事情,他來做吧!

“審判長,我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