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這傻姑娘...
沒有必要因為一個女人,搭上自己的生命。
孫宇軒選擇的是離婚。
你可以出軌,我也可以選擇離婚。
只是這財產劃分上,也應該要講道理吧?
孫宇軒自己賺到的錢,自己在家裡面做了所有的家務...
最後要和王茹財產五五分成?
孫宇軒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所以孫宇軒就選擇了上訴。
對孫宇軒來說,沒辦法啊。
法官就是這麼判的。
哪怕孫宇軒覺得不滿,也沒有辦法說什麼。
因為法官是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權的。
並不是每一條法律條文裡面都會解釋的非常清楚,說出軌的情況下怎麼判,女方有過錯的情況下怎麼判決。
現實的情況還是很複雜的。
尤其是很多方面不能夠單純的來定性。
比如女方能生孩子...做家庭主婦,但是卻沒有收入,離婚的時候如何劃分財產?
很多事情沒有辦法一一細分。
現實裡的很多離婚案都太複雜了。
所以法官是可以來自由裁量權的,只要符合法律的範圍就可以了。
結果孫宇軒就遇到了一個女法官——劉婷。
沒想到劉婷判的比一審更狠。
一審只是判決了雙方財產五五分成,可以離婚。
結果二審判決...劉婷把孫宇軒的所有財產都給了王茹。
對孫宇軒來說,天都塌了。
孫宇軒是真沒辦法啊。
他所有能做的都已經做了...
最後孫宇軒也沒有去報復王茹。
出軌是出軌的事情...
但是判決是判決的事情。
孫宇軒找到了劉婷...最後做出了很不理智的事情。
最後有意思的是——
孫宇軒一分錢都沒有了,也沒有辦法給劉婷賠償。
為什麼沒錢了?
這是劉婷判的。
正常情況下,傷害他人,都是要賠償醫藥費的。
沒有錢賠償的話,就只能坐牢了,法官肯定是會加重判決的。
如果傷害了他人,在事後可以進行賠償....甚至都有可能不用坐牢太長時間。
可是這也不能怪孫宇軒啊。
孫宇軒本來是有錢的。
他自己的賬戶裡面是有五十多萬的。
這是劉婷親自做出來的判決。
劉婷當初怎麼判的?
這個案子,真的判的很合理嗎?
哪怕有自由裁量權,劉婷就能夠這麼作出判決嗎?
最後孫宇軒被判了無期...
因為沒錢的原因,導致孫宇軒的媽媽想幫忙找律師...也沒有律師願意接手。
一方面是這個案子,的確很難幫忙辯護。
孫宇軒就是傷人了...把人打到殘疾,證據確鑿,如何幫忙辯護?
最多隻能幫忙辯護減刑了....
另一方面,孫宇軒的媽媽沒錢啊。
沒有錢怎麼找律師?
哪個律師願意接手?
很多律師還是很現實的,不可能不收錢去幫忙打官司的。
除非是法律援助,才會有律師出面幫忙打官司。
但是這種情況,懂的都懂。
法律援助歸法律援助...
和自己花錢找的律師,還是不一樣的,有很大區別的。
......
顧晨想了一下,說道:“這個案子很難打,可以幫忙辯護,但是我也不保證一定能辯護成功,孫宇軒被判了無期徒刑,我只能做減刑
辯護,是做不了無罪辯護的。”
顧晨知道,這個案子也只能做減刑辯護。
他倒是可以接手這個案子。
因為...法院一審給孫宇軒判的,的確是太重了。
傷害他人導致重傷,這種情況一般會判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是重傷也看程度...
比如重傷到了什麼程度?什麼級別?後續治療能治療好嗎?是否會有後遺症。
最後的判決還是要根據傷者的情況,還有被告是否有悔意,賠償...以及事發的原因,等各個方面來綜合賠償的。
還要考慮手段的殘忍行和嚴重的犯罪後果,最終來判刑。
傷害他人,導致受傷,只要被鑑定為重傷,至少也是三年起步。
終身殘疾這種嚴重後果,會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孫宇軒判了無期徒刑...
其實已經是頂格的處罰了。
打人打成重傷,這種情況下,一般是不會給判死刑的。
給孫宇軒判的實在是太重了....
黃甜說道:“顧律師,只要你能出手幫忙辯護就好了,只要能給我兒子減刑就好,多長時間都可以的....多少律師費,我可以寫欠條。”
其實現在顧晨出手打官司的話,律師費用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