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398章 顧晨出手,當庭辯護!
“事後,陸軍,陸王,陸大牛選擇自首。”
“因為某些特殊原因(不能說)。”
“三個人分別依法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七年,六年,五年。”
“法律的程序沒有任何問題。”
公訴人王晴接著開口:“事情已經過去了十五年,就在10月4日,李龍回家之後,見到鄰居家都是人,於是當下有了報復的心思。”
“於是,李龍購買了作案工具,然後仔細籌備了計劃。”
“最後,李龍將自己的全部財產都送給了父親李浩然。”
“然後李龍在夜黑風高的夜晚,殺害三人。”
“李龍的遭遇,固然遭受同情,但,法不容情。”
“李龍的所作所為,破壞了一個美好的家庭,更是剝奪了三個無辜的人的生命。”
“李龍犯罪動機明確,作案手段果斷,殺害三人絲毫不拖泥帶水,並且毀壞私人財產。”
“李龍已經犯下了故意殺人罪,而且連續殺害三人,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李龍更是蓄謀已久,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破壞他人財產,對社會的危害極大!”
“一審判決李龍死刑之後,李龍拒不認錯,反而選擇上訴。”
“當然,到這裡的話,被告辯護律師可能會說,李龍是自首的。”
“自首當然應該從輕處罰,但是也要分具體的情況,李龍的社會危害性極大,連殺三人,故意殺人罪,情節太惡劣了!”
“這樣的人,不應該適用於從輕處罰。”
“所以我請求判處李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李龍的所有財產都應該用來賠償陸海一家人,包括但不限於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多項賠償。”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公訴人王晴說完了自己的陳述。
夏冉冉皺了皺眉頭,說道;“這個公訴人是真厲害,完全不給顧晨留餘地,就是要給李龍判處死刑,顧晨這樣的話,辯護都沒有辦法辯護啊。”
高勇開口道:“沒辦法...就是這樣的,李龍的犯罪性質確實挺嚴重的,所以辯護是很難的,要是我在場上,這個時候我都沒辦法辯護了,李龍的確是殺人了,性質也確實很惡劣,唯一能辯護的點就是自首了,可是現在公訴人已經把自首給堵上了...故意殺人罪,情節惡劣的,一般情況下自首也是沒用的,不可能因為你自首就從輕處罰的。”
夏冉冉搖了搖頭,“看顧晨怎麼辯護吧。”
公訴人的這番話,讓網友們都有些沒辦法...
【這也不怪李龍啊,要怪只能怪那三個出生啊!】
【不是這三個畜生先殺人的?憑什麼不被判刑?】
【就因為這三個人身上的一些特殊原因,就不能死刑了嗎?】
【照我看,不管什麼情況,都應該直接死刑,殺人必須死刑,難道你因為這些特殊原因就能這麼判,那要是再換一個特殊原因,是不是可以直接無罪啊?】
【離大譜了....】
【合著李龍的媽媽就白死了嗎?這些人就只用坐牢幾年,就可以出來了嗎?憑什麼啊?他們三個人不是殺人?用武器打頭...正常人,誰能撐得住啊?】
【這也是故意殺人啊!為什麼不判死刑,現在反過來要判李龍死刑?】
【李龍幫助自己媽媽報仇,有什麼錯的?要是李龍什麼都不做,那我才是真正看不起李龍!】
【不公平,我覺得這麼判決不公平!你要是當初就給這三個出生玩意判了死刑的話,哪裡還有現在這麼多事情啊?】
【是啊是啊,就應該先給這三個出生死刑!】
【不能給李龍死刑啊!!】
【草了,我覺得不公平,我支持李龍!】
【顧律師加油啊!!!】
不管網友們再怎麼聲援....
可是所有人心裡都十分清楚。
法就是法!
不會因為網友的聲援而改變什麼。
還記得當初陳洋在地鐵上被汙衊偷拍別人,結果呢?
當時的網友都支持陳洋,可最後陳洋一審維權成功了嗎?
如果不是顧晨出手幫陳洋打官司的話,陳洋這個案子,最後都是無疾而終。
“因為某些特殊原因(不能說)。”
“三個人分別依法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七年,六年,五年。”
“法律的程序沒有任何問題。”
公訴人王晴接著開口:“事情已經過去了十五年,就在10月4日,李龍回家之後,見到鄰居家都是人,於是當下有了報復的心思。”
“於是,李龍購買了作案工具,然後仔細籌備了計劃。”
“最後,李龍將自己的全部財產都送給了父親李浩然。”
“然後李龍在夜黑風高的夜晚,殺害三人。”
“李龍的遭遇,固然遭受同情,但,法不容情。”
“李龍的所作所為,破壞了一個美好的家庭,更是剝奪了三個無辜的人的生命。”
“李龍犯罪動機明確,作案手段果斷,殺害三人絲毫不拖泥帶水,並且毀壞私人財產。”
“李龍已經犯下了故意殺人罪,而且連續殺害三人,性質極其惡劣,手段極其殘忍,李龍更是蓄謀已久,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破壞他人財產,對社會的危害極大!”
“一審判決李龍死刑之後,李龍拒不認錯,反而選擇上訴。”
“當然,到這裡的話,被告辯護律師可能會說,李龍是自首的。”
“自首當然應該從輕處罰,但是也要分具體的情況,李龍的社會危害性極大,連殺三人,故意殺人罪,情節太惡劣了!”
“這樣的人,不應該適用於從輕處罰。”
“所以我請求判處李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李龍的所有財產都應該用來賠償陸海一家人,包括但不限於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多項賠償。”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公訴人王晴說完了自己的陳述。
夏冉冉皺了皺眉頭,說道;“這個公訴人是真厲害,完全不給顧晨留餘地,就是要給李龍判處死刑,顧晨這樣的話,辯護都沒有辦法辯護啊。”
高勇開口道:“沒辦法...就是這樣的,李龍的犯罪性質確實挺嚴重的,所以辯護是很難的,要是我在場上,這個時候我都沒辦法辯護了,李龍的確是殺人了,性質也確實很惡劣,唯一能辯護的點就是自首了,可是現在公訴人已經把自首給堵上了...故意殺人罪,情節惡劣的,一般情況下自首也是沒用的,不可能因為你自首就從輕處罰的。”
夏冉冉搖了搖頭,“看顧晨怎麼辯護吧。”
公訴人的這番話,讓網友們都有些沒辦法...
【這也不怪李龍啊,要怪只能怪那三個出生啊!】
【不是這三個畜生先殺人的?憑什麼不被判刑?】
【就因為這三個人身上的一些特殊原因,就不能死刑了嗎?】
【照我看,不管什麼情況,都應該直接死刑,殺人必須死刑,難道你因為這些特殊原因就能這麼判,那要是再換一個特殊原因,是不是可以直接無罪啊?】
【離大譜了....】
【合著李龍的媽媽就白死了嗎?這些人就只用坐牢幾年,就可以出來了嗎?憑什麼啊?他們三個人不是殺人?用武器打頭...正常人,誰能撐得住啊?】
【這也是故意殺人啊!為什麼不判死刑,現在反過來要判李龍死刑?】
【李龍幫助自己媽媽報仇,有什麼錯的?要是李龍什麼都不做,那我才是真正看不起李龍!】
【不公平,我覺得這麼判決不公平!你要是當初就給這三個出生玩意判了死刑的話,哪裡還有現在這麼多事情啊?】
【是啊是啊,就應該先給這三個出生死刑!】
【不能給李龍死刑啊!!】
【草了,我覺得不公平,我支持李龍!】
【顧律師加油啊!!!】
不管網友們再怎麼聲援....
可是所有人心裡都十分清楚。
法就是法!
不會因為網友的聲援而改變什麼。
還記得當初陳洋在地鐵上被汙衊偷拍別人,結果呢?
當時的網友都支持陳洋,可最後陳洋一審維權成功了嗎?
如果不是顧晨出手幫陳洋打官司的話,陳洋這個案子,最後都是無疾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