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魚的叮噹貓 作品
第405章 鸚鵡案!又有新案子!
不是...怎麼這些案子都是一個又一個棘手的案子啊?
這個案子的過程很簡單,可是辯護起來的難度相當高。
雖然沒有之前的案子複雜,可辯護難度比上一個案子還要難啊。
有些案子很簡單,可辯護起來是很難的。
比如最簡單的殺人案....
好在李龍是一個精神病人,所以上一個案子辯護起來難度不大。
上一個案子的難點在於要發現李龍是一名精神病人。
可是這個案子...沒辦法辯護啊。
案子證據確鑿,連當事人都認罪了!
結果當事人的父母不滿意,想要讓兒子減刑,就花高價來找到了顧晨的律所。
當事人的父母很有錢。。。
可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案子的辯護難度。
證據確鑿,當事人已經認罪。
現在要對這個案子的當事人進行辯護,怎麼辯護啊?
事情是這樣的。
當事人的名字叫做李鵬。
李鵬今年剛剛大學畢業,談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本來有著美好的未來。
李鵬家裡很有錢,也沒有上班。
於是在閒暇時間,李鵬總是會到處玩。
李鵬最喜歡養一些小動物了。
就在兩個月前,李鵬在網上購買了十隻鸚鵡。
李鵬很喜歡鸚鵡,買了回來之後,就好吃好喝的養著鸚鵡。
李鵬把鸚鵡養的很好...
有的鸚鵡還會學他說話...
於是李鵬就拿起手機,做起了自媒體。
他把養鸚鵡的日常,拍成了視頻,發在了抖音上。
發了半個多月,有人發現這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
於是就有人舉報李鵬私自飼養國家保護動物。
李鵬並不知道這十隻鸚鵡裡面有三隻是“小太陽鸚鵡”,這三隻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非常稀有。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私自買賣和飼養這種動物是屬於犯法的。
案件清晰,證據確鑿。
李鵬被抓之後,才知道自己養的鸚鵡裡面有三隻是國家保護動物。
於是李鵬就交代了事情的經過。
李鵬在知道自己犯法之後,也沒有多辯解什麼,直接認罪了。
畢竟證據確鑿,案件清晰,流程正常。
一審判決結束了。
一審判決李鵬有期徒刑五年,李鵬表示認罪。
李鵬的父母知道之後,強烈不滿。
他們認為一審對李鵬判的刑期太重了,他們認為李鵬事先不知道這是保護動物,也沒有對鸚鵡造成傷害,反而鸚鵡被養的白白胖胖的。
結果現在要給李鵬直接判有期徒刑五年?
李鵬自己接受了...
可是李鵬的父母心疼兒子啊。
他們覺得應該給兒子無罪釋放。
他們兒子一來不是故意飼養和買賣這種鸚鵡的,二來也沒有危害社會....
可是沒有作用。
一審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了。
李鵬的父母不服氣判決,決定要上訴!
就算不能無罪釋放,減輕處罰總是可以的吧?
怎麼能上來就判五年?
於是。。。李鵬的父母就找到了顧晨的律所。
他們並不缺錢,於是他們直接加錢加到50萬,讓顧晨出手來打這一場官司。
當時顧晨還在忙,這個案子一直拖延到現在。
現在距離二審開庭,就剩下一天時間了。
現在要對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李鵬進行辯護....
薛清清搖了搖頭。
不是,這個案子也太難了啊。
證據確鑿,當事人表示認罪...
怎麼辯護啊?
李鵬就算事先不知道自己飼養和購買保護動物,可這就是犯法的。
法律不會因為你不知道,就不給你判刑。
法院量刑也沒有錯,判刑五年的刑法也不算太重。
這個案子證據確鑿,想要減輕處罰可太難了....
要是想做無罪辯護的話,更是不可能的啊。
一個本來已經判完了的案子,現在找到顧晨,讓顧晨幫忙辯護。
可是這個案子...
給誰能辯護成功啊?
當事人都認罪了...難道還能給當事人無罪釋放不成?
這讓老闆親自來打這場官司,也根本不可能做到啊!
要是做減刑辯護。。。這個案子也很難做減刑辯護啊,更不用說去做無罪辯護了。
這個案子的過程很簡單,可是辯護起來的難度相當高。
雖然沒有之前的案子複雜,可辯護難度比上一個案子還要難啊。
有些案子很簡單,可辯護起來是很難的。
比如最簡單的殺人案....
好在李龍是一個精神病人,所以上一個案子辯護起來難度不大。
上一個案子的難點在於要發現李龍是一名精神病人。
可是這個案子...沒辦法辯護啊。
案子證據確鑿,連當事人都認罪了!
結果當事人的父母不滿意,想要讓兒子減刑,就花高價來找到了顧晨的律所。
當事人的父母很有錢。。。
可這不是重點,重點是這個案子的辯護難度。
證據確鑿,當事人已經認罪。
現在要對這個案子的當事人進行辯護,怎麼辯護啊?
事情是這樣的。
當事人的名字叫做李鵬。
李鵬今年剛剛大學畢業,談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本來有著美好的未來。
李鵬家裡很有錢,也沒有上班。
於是在閒暇時間,李鵬總是會到處玩。
李鵬最喜歡養一些小動物了。
就在兩個月前,李鵬在網上購買了十隻鸚鵡。
李鵬很喜歡鸚鵡,買了回來之後,就好吃好喝的養著鸚鵡。
李鵬把鸚鵡養的很好...
有的鸚鵡還會學他說話...
於是李鵬就拿起手機,做起了自媒體。
他把養鸚鵡的日常,拍成了視頻,發在了抖音上。
發了半個多月,有人發現這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
於是就有人舉報李鵬私自飼養國家保護動物。
李鵬並不知道這十隻鸚鵡裡面有三隻是“小太陽鸚鵡”,這三隻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非常稀有。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私自買賣和飼養這種動物是屬於犯法的。
案件清晰,證據確鑿。
李鵬被抓之後,才知道自己養的鸚鵡裡面有三隻是國家保護動物。
於是李鵬就交代了事情的經過。
李鵬在知道自己犯法之後,也沒有多辯解什麼,直接認罪了。
畢竟證據確鑿,案件清晰,流程正常。
一審判決結束了。
一審判決李鵬有期徒刑五年,李鵬表示認罪。
李鵬的父母知道之後,強烈不滿。
他們認為一審對李鵬判的刑期太重了,他們認為李鵬事先不知道這是保護動物,也沒有對鸚鵡造成傷害,反而鸚鵡被養的白白胖胖的。
結果現在要給李鵬直接判有期徒刑五年?
李鵬自己接受了...
可是李鵬的父母心疼兒子啊。
他們覺得應該給兒子無罪釋放。
他們兒子一來不是故意飼養和買賣這種鸚鵡的,二來也沒有危害社會....
可是沒有作用。
一審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了。
李鵬的父母不服氣判決,決定要上訴!
就算不能無罪釋放,減輕處罰總是可以的吧?
怎麼能上來就判五年?
於是。。。李鵬的父母就找到了顧晨的律所。
他們並不缺錢,於是他們直接加錢加到50萬,讓顧晨出手來打這一場官司。
當時顧晨還在忙,這個案子一直拖延到現在。
現在距離二審開庭,就剩下一天時間了。
現在要對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李鵬進行辯護....
薛清清搖了搖頭。
不是,這個案子也太難了啊。
證據確鑿,當事人表示認罪...
怎麼辯護啊?
李鵬就算事先不知道自己飼養和購買保護動物,可這就是犯法的。
法律不會因為你不知道,就不給你判刑。
法院量刑也沒有錯,判刑五年的刑法也不算太重。
這個案子證據確鑿,想要減輕處罰可太難了....
要是想做無罪辯護的話,更是不可能的啊。
一個本來已經判完了的案子,現在找到顧晨,讓顧晨幫忙辯護。
可是這個案子...
給誰能辯護成功啊?
當事人都認罪了...難道還能給當事人無罪釋放不成?
這讓老闆親自來打這場官司,也根本不可能做到啊!
要是做減刑辯護。。。這個案子也很難做減刑辯護啊,更不用說去做無罪辯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