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絕望 作品

第十六章 妖魔為何物(3更)

 “最初記載的妖魔,都是粗暴的獵殺人類。”

 “後來人類先祖們創造了武學,才有勉強的反擊之力,甚至逐漸昌盛。”

 “發展到如今,妖魔不再是如野獸般直接發起攻擊,而是學會了如何偽裝成人類,披上人皮,隱匿在我們之中,偷偷狩獵。”

 “不過若是一個城鎮的守備力量不足時,妖魔也會集體顯形,發起屠城。”

 “所以發現妖魔,一定要第一時間除掉。”

 “城鎮裡妖魔數量越少,百姓就越安全,城鎮發展也就越好,吸引越多的人入住城鎮,進而壯大城鎮守備力量。”

 頓了下,禮千玄說道:“至於那李白古,應該是被妖魔吃了,披上他的人皮,變成了他!”

 “至於是何時吃掉替換的,就不得而知。”

 “這份隱匿能力,也是妖魔最可怕的地方之一。”

 禮千玄眼中閃過深深的忌憚,以前提拔他的百戶,便是某天深夜時,被妖魔替換的枕邊人,割頭殺死的。

 武功再高,也怕偷襲。

 對身邊之人,誰能留有多少防備呢。

 方羽奇怪道:“那李白古為什麼之前要殺死藥鋪裡的人,等我逃到街上又不敢動手了?”

 “很簡單,它怕暴露身份。我看過你在監獄的供詞,妖魔是在你說它扮豬吃虎時才發了狂的殺人。它是怕你已經看出它的身份,所以才要滅口。”

 “但你逃到街上,人多眼雜,他又斷了雙臂,自然不能隨便出手,否則就是徹底暴露了。”

 “天圓鎮的守備力量,遠比你想的要強大。普通妖魔只要敢暴露,就必死無疑。”

 這確實。

 禮千玄只是十戶,帶著小隊,就有斬殺那頭妖魔的實力。

 放眼整個天圓鎮,十戶又算得了什麼呢?

 暴露妖魔身份就是死,所以李白古才寧願被斬斷雙臂都不爆發真實實力。唯有擔心我這個可能知道真相的人逃出去,才不得不出手。

 可我逃到大街上,就已經讓他不能動手,所以才又演了那處苦情戲,借刀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