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活閻王(2更)
一個大膽的想法,從他心頭冒出。
這大膽的想法,若是讓閻王爺知道,怕是要當場退位讓賢。
這活閻王,還得你方羽來當啊!
好在想法只是想法。
方羽對自己幾斤幾兩還是清楚的。
是。
天圓鎮每天都在死人。
妖魔潛伏,隨時有人橫屍街頭。
但……這並不意味著,衙門沒有作為。
該抓捕兇手,還是會抓捕兇手的。
甚至因為妖魔的關係,對這類殺人的案件,處罰相當激烈。
動不動就是先把行兇者腦袋砍了,驗證下是不是妖魔附身,都不用走物證人證流程的。
今天方羽敢當街殺人,明天就可以洗乾淨脖子等死了。
畢竟,連妖魔都只敢偷偷殺人。
普通人憑什麼敢當眾行兇啊。
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偷偷殺人,好像也是可行的。
25血的布靜珊,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
那5點血,6點血的普通人,3點經驗值?
不!
應該沒那麼多。
布靜珊是學過武的,綜合來看,實力不下於我。
沒有偷襲手段,我甚至不一定是她對手。
如此來看,10點經驗值是給的偏高的。
那殺死普通人能給的經驗值,應該是1點,甚至是0.5點。
這樣看的話,殺人的經驗獲取率,其實不高。
因為殺人刷經驗這條路,風險很大。
正常情況,也就殺1-2人,就必須隱匿跑路了。
算上躲藏的時間,一天也出手不了幾次,否則暴露行蹤,就是必死無疑。
至於一次性殺死十幾二十人,那也和自殺沒區別了。
所以殺人刷經驗值這條路,是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只是必須偷偷摸摸的,隔一段時間殺一人,並且不被人發現才行……
等等!
我特麼在想什麼啊!
玩個遊戲而已,怎麼越想越變態了。
沒必要沒必要……
方羽連忙收了心思。
這思路再延續下去,他怕是要真的開啟一條不歸路了。
不過他不做這種事,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做。
殺人能獲取經驗值這種事,是瞞不住的。
現在沒人爆出來,多半也是和他一樣,有點掛不住臉面,覺得這手段放到檯面上,實在太陰暗變態了,玩個遊戲沒必要這麼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