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無從狡辯

 縣令雖然不滿陸通的先斬後奏,但這件事辦妥了他也能撈到好處,便忍了。

 榮老四一行人做的事本來就不能放到明面上,之前是他那所謂的小舅子,賭坊東家一直跟官差打點,捕快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往上報,縣令就當做不知情。

 如今那層窗戶紙都被捅破了,也沒人再敢給他們當保護傘。

 榮老四那群人原本還想掙扎求救,見收了他們好處的捕快一個個躲得飛快,氣得將那些人都攀咬出來。

 縣令和陸通才知道縣衙還有那麼多蛀蟲,這下縣令不得不嚴肅對待。

 事情牽連太廣,不是一朝一夕能結局的。

 村民也耗不起,一撥人先回去,倒是沈英和何氏堅持留了下來,三天兩頭就往縣衙跑。

 過了七八天,沈英兩口子才回來,跟他們一起的還有戲班子那群人。

 蘇苔收到消息也過來打聽情況。

 何氏見了她,立馬把身邊的春香帶到蘇苔面前,樂呵呵地說道:“小苔,這是我女兒,現在叫沈春香了。”

 蘇苔一腦門問號,“大娘,您認親了?”

 “認啥親喲!這是大娘懷胎十個月的親生女兒!”何氏紅著眼,解釋道:“當年孩子還不到三歲,我們帶出去趕集的時候給弄丟了。

 磨石鎮這麼偏僻的地方,不常丟孩子的,我瘋了似的找了很久,一直沒找到,當年我們也報官了,可官府沒啥用,壓根就找不到。

 既然官府幫不上忙我們就自己找,那麼小的孩子又是女娃娃,總不能隨便賣,普通人家除非沒生養,不然沒人要,想來想去,也就人伢子和那些地方可能買這麼小的孩子。

 我們到處打聽,還跟縣城一個媒婆花姑有了交情,花姑人不錯,一直幫我們打聽,這段時間花姑說窯子又進了很多新人,還提到榮家戲班子,說起往事。

 我才想起來,當年孩子丟的時候鎮上來了一群雜耍的,就是榮老四!我懷疑是榮老四他們拐我的孩子,但我們又不能確定,也沒法上門去問,我家老頭子才想了個請戲班子過來唱大戲的主意。

 當然,我們也不確定是他們偷了孩子,再加上這些年榮家戲班子在縣裡也是名聲在外,我們就想也許是我們猜錯了,總歸得見一見,安安心,沒想到會鬧出這麼大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