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九十秋 作品

第一百八十七章 別忘了這是祂的試煉,審判終將來臨!

“你,是否承認,你未經當地法律允許,擅自在城市中謀殺了他人?”

 

“!!??”

 

什麼鬼!?

 

我殺的是燕純,又不是加思麥拉的市民,什麼時候殺玩家都算違法了?

 

難道【信仰遊戲】的規則,還不如加思麥拉的法律大?

 

簡直可笑!

 

聽到這裡,程實懂了。

 

這並不是一場公正的審判!

 

審判椅上這位看不見的審判官正在挑刺!

 

【秩序】大概是被玩家們“逃課”的玩法惹怒了,祂現在極度想要懲罰這些不拿秩序當回事兒並使勁褻瀆祂的“罪犯們”!

 

真是諷刺啊。

 

【秩序】親手打破了秩序。

 

可這麼諷刺的事情卻偏偏又是對的,因為祂就是一切秩序,而祂,也擁有一切秩序的解釋權!

 

在發現自己陷入危局之後,程實只是皺了皺眉頭,卻絲毫沒慌。

 

因為他已經預料到了審判庭中的變故,雖然沒預料到這麼離譜,但至少早早的備下了後手。

 

於是他坐直了身子,鏗鏘有力的反駁道:

 

“我否認!

 

因為我是一個帶善人,我從不殺人!

 

而且我有人證和物證。”

 

“允許抗辯,請出示證據。”

 

“加思麥拉商業東區夜荊棘酒店老闆巴博斯,商業東區朝霞露臺餐廳老闆希爾,商業東區”

 

程實一連說出了將近一百個人名,甚至把孤兒院所有小朋友的名字都背了一遍。

 

最後,還把那張孤兒院所有小朋友共同完成的畫作拍了出來。

 

“審判官大人,以上所有都可以證明,我是一個好人,且是一個慷慨的好人。”

 

眾所周知,哪怕【秩序】再嚴苛,祂依舊喜歡好人。

 

而自己,偏偏是個天大的好人。

 

好人不應該被冤枉,正如壞人必須接受懲罰。

 

所以程實笑得燦爛,看他的樣子似乎勝券在握。

 

可沒想到審判椅沉默許久,再次低沉出聲。

 

“嫌疑人所提供之證據,與是否殺人無關,抗辯無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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