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貴圓兒 作品
第33章
那個九千歲看上去喜怒無常,陰鷙得不行。不知道會不會乾脆弄死她。
一顆心七上八下。
可林二、萬吟兒的案子,到底算不上什麼了不起的大案。
江書進了典獄司,統共被提審了兩次。
一次是她臉熟的那位陳大哥,另一次就是她不認得的侍衛。
兩人照例問,江書照例答。
隱去了萬吟兒和香囊一事,只說是那林二看自己美貌,見色起意。
每次詢問後,江書都在侍衛指點下,拿筆在供狀末尾處,一筆一劃簽上自己的大名。
一日,陳大哥拿著她的供狀,愁眉苦臉:“九千歲說,你這不行。”
一顆心高高提起。
不行是什麼意思?
是她說的,他不滿意嗎?
可她沒法子了。她若真是照實說了,把那萬吟兒供出來,她相信幕亓一絕對會讓她爛死在北典獄司裡。
看著江書一雙大眼睛烏溜溜的亂轉,陳大哥都快笑了,“九千歲說,你的字醜死了。”
陳大哥的轉述還給江書留了幾分顏面。
實際上九千歲說的是:“狗爪子也寫
不出這樣的字。連自己名字都寫不好,手還留著有什麼用?不如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