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才子 作品

第1139章 爸,說出來,您自尊受不了

因此,周洋馬上就對老爸周平的話進行了反擊,他覺得自已已經是個有主見的成年人了,也能明辨是非,不想再什麼都聽從父親的安排。

 

何況,父親已經用現在的結果證明了當初的錯誤。

 

正如劉瓊今天反駁他的話,一個人不靠自已的努力得到的一切,終究讓人瞧不起,而且也終究守不住的。

 

劉瓊說,她一直以父親和母親為恥,不以為榮。

 

父母在當地的名聲,她多少都清楚,若非這次鍾凱過來辦案,她說自已永遠都不會回國。

 

不為別的,因為沒臉,太丟人。

 

父親是貪官,殺人犯,母親是上級的小三,是女貪官,這樣的父母,她有什麼值得自豪的?

 

如果自已的父母給自已帶來的不是榮耀,而是恥辱,他們給你的錢,你花的能安心嗎?

 

所以,劉瓊說,她從未花過父母給她寄來的來路不明的錢。

 

這次原封未動地還給了國家,她覺得很自豪,心裡很痛快。

 

終於,她可以堂而皇之地回國,報效祖國,她不再需要遮遮掩掩,不再需要為自已因為有這樣父母而無臉見人,她為自已替父母吐出這些以骯髒手段得來的錢而驕傲。

 

她為自已能為母親減刑做出最後的努力而自豪!

 

問周洋,作為男人,有沒有這種魄力和膽氣,要不要做一個令人尊敬的男人?

 

劉瓊的這番話比趙舒對他的勸告和警告還有效果,周洋瞬間覺得自已應該改變了!

 

母親不也一直勸他放下思想包袱,堂堂正正做個華國人嗎?

 

所以,劉瓊問他要不要來新金山見他父親見一面時,他毫不猶豫地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