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煜 作品

第22章 我不想喜歡他了

 不知是不是方才那杯烈酒作祟,霍晚絳現在亂得頭腦發熱,什麼搭夥不搭夥、孩子不孩子的,她都不想考慮。 

 苦澀自胃部、心口一路蔓延到喉頭,她動了動發麻的嘴皮,千言萬語堵在嘴邊發不出半個聲響。 

 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讓她恨極了身體的殘疾。 

 身患殘疾,就不配被愛麼? 

 最終,她緩緩給阮娘比劃著:【阮娘,我不想再喜歡他了。】 

 喜歡一個人本該是世間最快活的事,為何卻讓她遍體鱗傷、血肉模糊。 

 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面目全非才稱得上一句可歌可泣? 

 凌央是隻撞了南牆也不願回頭的船,她從前就追不上,往後更不必去追。 

 霍晚絳是被阮娘養大的,說是她的親骨肉也不為過,她何時見過霍晚絳一片死灰不可復燃的神色。 

 安慰的話沒出口,二人甚至還沒在榻上坐熱,門外又傳來於問驚恐無比的聲音: 

 “女君!阮姑姑!出事了!求求你們再替郎君跑一趟外出請醫吧,再晚些他就沒命了!” 

 阮娘瞳孔一震:“請醫?又出什麼事了?” 

 難不成是被喜糖刺激得一時想不開尋死覓活了?這個凌央,成天就知道給霍晚絳尋麻煩,一點不讓人省心。 

 想是這般想,阮娘卻開始匆匆穿衣:“別急,我去看看。” 

 她想讓霍晚絳留在房內,霍晚絳比她還先一步穿好衣服。 

 阮娘眼疾手快攔住她:“女君,你身體不適,就不用去了。” 

 這孩子打小就要強,若是讓凌央瞧見她大哭後的失態模樣,指不定事後又後悔。 

 霍晚絳卻是神色如常,粗略地拿帕子擦了擦臉,提燈外出。 

 公私要分明,喜歡凌央太累了是真,但不至於讓她見死不救。 

 去往正門路上,阮娘仔細詢問凌央病症:“郎君可是飲酒過多傷了脾胃?沒吐血吧?” 

 於問哭得快要背過氣:“非也,郎君發病不是因為酒水,是因為女君留下的那包喜糖!裡面怎麼會有蓮子糖呢……嗚嗚。” 

 喜糖? 

 阮娘停下腳步:“小小蓮子,何以致命?” 

 於問:“郎君打小就不能吃蓮子,一吃蓮子,輕則身上起紅疹,重則喉管發癢腫脹以至不能呼吸。太醫說過,吃多了會危及郎君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