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朕臨天下,滅女真三部!馬皇后!
大赦惠及的人很廣,也正好藉此拉攏人心。
更深次的原因,則是古代律法本身的問題。
即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用後世的話來說,叫“高標準高要求立法,選擇性執法”。
在後世,這種做法被很多人噴。
但有一個現實需求是,在社會飛速發展的時代,因為法律的制定需要時間,制定好之後,再修改不容易,就需要立法前置。
即按照十年,二十年後的要求,先將“法”提前立好了。
然而,社會現實又沒有發展到那樣的水平。
故而在執法的時候,往往採取抬高一尺的方法,有選擇性的放過一些人和事。
隨著時代的發展,再慢慢變得嚴格。
古代這樣做的原因,則只有一個。
為了更好的馭民!
在立法嚴得不得了的前提下,每個人每時每刻都在“違法”。
上面要懲治誰,便能立即找到一萬種合法的理由,而且還名正言順。
到實際執法的時候,上面又可以表現自己的仁義,寬宏大量,對許多過錯,不予追究。
這一切都是上面的恩寵,下面要感恩戴德,以死效忠。
十分完美的邏輯循環。
除此之外,新皇大赦天下,也是為了便於啟用一些曾經被老皇帝打壓,謫貶,乃至問罪的臣子。
藉著大赦天下的名義,將這些人起復重用。
如此一來,新皇即能按自己的心意起用大臣,不僅不用背上忤逆違背老皇帝的罵名,還會被誇是孝順,因為這樣做是為老皇帝的在天之靈祈福。
反之,單獨推翻老皇帝在世前的旨意和決定則會非常麻煩,很容易被人扣上“不孝”的帽子。
朱允熥問道:“你們擬定的方案,是如何的呢?”
楊榮道:“除十惡不赦外,其餘一律赦免。”
朱允熥頓時皺眉。
大赦這種事,其實後世現代國家也有做。
許多國家都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國家元首有特赦的權力。
但通常而言,這種特赦是出於至關重要的國家利益考量,或者只赦免少數本來就應該從輕處理的輕罪,而不是隨便什麼罪犯都赦免。
可這個時代的大赦不一樣。
不問青紅皂白,什麼人都赦免。
有些人甚至是今天當街搶劫殺人,明天就因大赦天下而平安出獄,一點懲罰都沒有。
後世的人會覺得十分荒謬,但這個時代便是如此。
搶劫殺人,並不屬於十惡之一。
除非殺的是同僚,親屬,長官,老師,或者殺三個以上的陌生人,再或者是殺人之後,肢解對方的屍體,這些才屬於十惡之列。
突然當街暴起,搶一個陌生人的財物,再揮刀將其殺了,如果運氣好,碰上大赦,可以無罪釋放!
這無疑是皇權在隨意踐踏法律地。
可法律本身就是皇法,皇權也自然在法律之上。
沉吟片刻,朱允熥開口道:“皇爺爺曾言,亂世用重典。大明初立,天下剛定,故律法森嚴,以此來迅速安定人心。”
“如今天下承平日久,曾經的嚴刑竣法,確實有必要減少。”
“但朕以為,大赦天下,不能隨意一刀切。”
“傳旨,令法部督促下屬各級,整理天下犯人資料,確有從輕處理情節,已然認識到自己的過錯,願意誠心悔過的,簽下保證書後,由有司官員上書陳情,給出赦免其人其罪的理由,報法部審核,再將名單上奏朕赦免。”
楊榮微微一怔,忙道:“陛下,這與歷朝慣例不符,臣只恐有傷陛下仁義之名。”
朱允熥振聲道:“聖人有言‘以德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朝廷的律法威嚴不能隨意被打斷。”
“如此方能讓天下人知道,無論何時,皆應守法,而不是抱著朝廷大赦天下的僥倖心理。”
“不過,沒有什麼大的過錯,無辜受到牽連連坐的,有情由需要減罪赦免的,可予以赦免。”
這個時代的律法,一個嚴重的問題是,平白無辜受牽連的人太多,還有一些莫名其妙的重罪。
朱允熥很清楚這一點。
只是他此前只是皇太孫,哪怕已經執政,也不能太過肆意妄為。
如今卻是沒有了這許多顧慮。
大赦在這個時代,其實也是很有必要。
很多人無辜之人,都是因為大赦才得以活命。
算是太過於嚴苛的律法下,一個有效的修正制度。
完全廢除這一機制,需要對法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
現在顯然還不行。
“臣遵旨!”楊榮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