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eei 作品
第四十二章 贖買
劉邦也享受了撒幣的好處,加了一條花錢僱傭無地平民奴隸充實北境,以往“釋奴令”(即漢五年五月,民以飢餓自賣為奴隸者,皆免為庶人)只是行政命令,但漢廷現在有錢來贖買他們了,而贖買之後私奴轉為官奴,實際上反而是更接近一個平民的身份,因為漢廷對於奴隸的無償勞動力索求其實並沒有那麼多。
劉邦的這一賣好劉盈自然不會反對,哪怕因此可能對他深入地方教育醫療有所影響,但是以較和緩的方式完成奴隸制政權向正統封建政權的轉化一直是最重要的,至於地方豪強有了錢,能做什麼嗎?呵呵。
回去的路上和張良聊起了天,“以錢財置換法權,何止是賺,簡直是大賺特賺。反正這些人拿了錢我總有辦法把他們手上的財富再吸過來。有了人才是難辦。通過這樣一撥贖買,也可以推高地方人口價格,加上我使用的一些農業改革措施,在大一統政權的基礎上對自耕農形成了更多的保護。”
“你這邊提兩句有錢,後頭蕭何那就要跑斷腿。你不會以為地方上的官僚都是堅決服從中央指示的吧,甚至於如果解放奴隸進入考評,有沒有可能地方上先製造一批奴隸身份,然後強制移民之後把上面發下來的贖買資金二一添作五分了。”
“移民募集走的是徭役的路子,中央這裡也有戶籍黃冊,雖然不全,政策廣泛下發,是可以進行交叉監督考察的,如果官奴進行舉報,地方上也很容易吃瓜落,這就是你說的跑斷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