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修刑
法律修改之前,劉盈勾決了秋後處斬的人員名單,能在先帝駕崩的大赦之年還被送上新制的斷頭臺的傢伙確實沒什麼值得同情的。便是聚眾謀逆這一在劉盈眼中或許能稱為起義的行為,其首領手上也必然沾滿了無辜之人的鮮血。因為事出有因在劉盈這裡是能夠得到寬縱的。
不孝不睦之罪更是被嚴格限制在了親生父母,或確有戶籍養育之實的養父母範圍之內。以奴僕徒附詐稱養子養女的,在劉盈這隻會很開心的發現,亭卒將認真協助你來分割家產。為什麼生前就要分家,因為要保證人口增長,有“分戶令”在,搭配上二十不嫁倍其賦的的婚配令。你可以自由選擇是讓子女婚嫁分家還是不分家直接加賦,若是奴僕那就更養不起了。實際上這個大赦之年兼劉盈治政的第一年,他想的反而是狠狠殺人,各郡國分派督郵跨級調查,漢爵各級限制了奴隸的上限,無爵而使奴者治罪,有罪者出首相告可解。孝道就是孝道,謂主奴同父子,以不孝相罪這等曲解律法的事情那才是大逆之罪呢。
劉盈急也是因為蕭何沒幾年活頭了,而曹參的水平嘛,很難具體確定。此時不狠狠大治一波,到了曹參時代,出了民間歌謠說他苛待功臣可怎麼辦,畢竟除了六國餘孽之外,後世不少後漢豪強正是此時的高爵之人的後代呀。至於徹侯如弘農楊氏(赤泉侯楊喜之後)修武張氏(留侯張良之後)等,那是士族,所謂世代簪纓之貴,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就這樣以刑律為先,兼改地方施政,在高帝十二年,劉盈掀起了轟轟烈烈的新時代治政,順帶著,這一年的歷法也相應有了變革,按照張蒼等人的推算,重新確定了迴歸年的週期,並將高帝十二年延長到了14個月,到明年一月才改元惠帝元年,以示尊崇。
而新的年節之慶,自然是元月正旦,彼時,新帝劉盈還是會頒下不少於國中之人一人一石粟米的賞賜,免徵口算一年,至於七十以上各賜酒一壺、狗一隻,八十以上益酒三壺,豬一頭並各郡縣官吏依秩各有賞賜等拋開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