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二小隊
用軍隊的優良作風,約束我們的行為準則,照顧婦女兒童,保護弱小。
每個人都能做到令行禁止,不畏死亡的去執行任務。
我想這就是劉隊你構想的,高樓最理想的狀態。
但這種辦法應該踐行過,但是失敗了對嗎?
因此我們高樓才會有規矩三的誕生。”
明皓天回想起來:“規矩三,個人財產不可侵犯,不得以集體名義,強迫個人奉獻。原來是這樣。”
劉耀民曾經說過,高樓的每一條規矩都是用性命換來的可貴教訓。
也就是說規矩三所提到的事情,曾經在高樓上發生。
高樓的某一位隊長,曾經以集體的名義,強迫個人奉獻,犧牲個人,成全集體。
這不正是軍事化管理下的傳統作風嗎?
某一位隊長,曾經這般要求隊員們,結果玩脫了。
這在隊員們看來,就是一種妥妥的壓迫。
正如諸葛夜所說的,沒有足夠的外界約束力,只靠隊長個人的權威,這套規矩是無法長久維持的。
很簡單的道理,你逼人家將拼了命爭取來的資源上交給集體,導致個人利益受損。
甚至集體為了大局著想,要求你犧牲自己去當敢死隊。
人家憑什麼答應呢?
靠著個人覺悟?人人都有這麼高的覺悟嗎?自然是不可能的。
現實世界,有外界約束力的情況下,你不答應,就是違背軍令。
你回去還是要死,更是屈辱的死,要背上永遠無法洗清的汙名。
你的家人也會被你牽連,眾叛親離,將你視為家族之恥,責怪你為什麼不去死。
可是高樓世界裡,又哪有現實中的外界約束力呢?
你隊長牛逼轟轟的要求我為集體犧牲,我抗令不從,你頂多給我穿小鞋,或是搞死我。
大不了造反就是了!
這般聯想起來,明皓天大致能腦補出來,當初高樓發生了什麼事情。
不過要是諸葛夜沒有說出來,明皓天還聯想不起來。
儘管明皓天自認為還算聰明,可跟諸葛夜相比,還是差了不少。
劉耀民也不得不佩服諸葛夜,點頭道:“被你說對了,繼續,你還想說什麼?”
“我要說的其實已經七七八八了,隊長你啊!方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