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卷死同行我為王
若是報紙銷量上去,一切都好說,只要能過千,蔣有得就可以給出千字80的價格,甚至更高。
想到這裡,蔣有得不太確定地問道:“趙作家,每天5000字,能保持著相同的水準嗎?”
怕就怕,數量上去了,這小說質量就不行了,讀者不買賬,一樣是白瞎。
“咱們三萬字一簽約,如果質量不行,蔣主編也不會跟我續約吧。”
腦海裡有著180萬字全書情節的趙正,不慌不忙地說道。
得益於景老先生和況尼兄妹等人的偶像效應,很多不想端盤子、當保安的年輕人湧入寫作這個行業,現在的非主流小報社和小說簽約作家的條款很寬鬆。
幾萬字算一次稿酬,不好就結束合作,甚至還有一萬字一簽約的。
和現在邊拍邊播的電視劇一樣,收視率不佳,觀眾不買賬,直接切了,換一部劇,用最少的成本賺最多的錢。
電視劇如此,小報社也是如此,甚至名報、太陽星這樣的主流報社也是如此,沒有人會為錯誤買單。
“趙作家既然說得這麼爽快了,我老蔣也不含糊。這樣,前面三萬字我給千字80的潤筆費,後續看報紙銷量,給您加。”
知道對方的意思,蔣有得主動說起了這個稿費。
至於後續加不加,那就看報紙的銷量了。
“可以。”
沒有討價還價,趙正答應了這個價碼。
一窮二白、沒有任何名氣的他,根本沒有談價錢的資本。
這年頭,只要能提升報紙銷量,他的稿費自然會增加。
“那咱們籤個約。”
見這年輕作家如此乾脆,蔣有得也是快速拿出一張準備好的制式合約。
合約上面,只有簡單的甲方乙方,言明乙方將某小說的文字版權授予甲方用作報刊發行使用,稿費多少,還特地表明瞭後續稿費隨行就市,會持續增減。
至於其餘的版權,全都屬於乙方作者本人。
這年頭,出書的小說作家寥寥無幾,大多數港城市民更喜歡報紙連載的方式,類似於多年後小說網站的日常追更。
每天的茶樓裡頭,都有一些閒得發慌、收租過日子的市民,坐在那裡喝茶看報,順便交流小說的看法,一起罵主角和作者。
當然,還有部分是白天上班累的白領,下班回去坐在茶樓裡也能參與進去,順便發洩一下被上司和現實打壓的鬱悶。
“等等。”
就在趙正準備簽約的時候,一個聲音在門口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