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那隻蝸牛呀 作品

第71章 謊言被拆穿

 這時司鈴的父親站了出來,:“校長,別的同學我管不著,可是我們家自己的孩子受到傷害,我要追責!” 

 【2020年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了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的追責年齡,特別是明確年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應當負刑事責任。】 

 司鈴的父親明確的表示要告許晴故意傷害罪,旁邊的那幾個家長也表示同樣追責。 

 校長苦笑的看著許梅。其實他也明白許晴罪不至此,本來只是同學之間的打鬧,道個歉低個頭就解決了。結果你今天還反咬一口說校園霸凌。現在社會和教育局抓這個抓的特別嚴,對學校的聲譽也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許梅聽到要追責嚇的趕緊給大家鞠躬。“對不起孩子們家長們,是我沒有教育好許晴,我替她道歉好不好?請你們不要告她,孩子還小,不能留下汙點啊!” 

 其實大家心裡都清楚,許晴沒有造成實質性的傷害。說個不好聽,這次打架應該是許晴身上的傷更重一些。錯就錯在她得理不饒人還反告大家,並且要挾學校,給大家帶來了麻煩和不好的影響。 

 許晴也害怕了起來,低著頭默不作聲。 

 “想我不告她也行,她必須退學!”司鈴捂著臉氣憤的說。 

 “對,退學!必須退學!”另外的幾個孩子異口同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