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浪來 作品

第469章 責任

    但聽了印安東的話,我覺得自己也有責任,什麼責任?

    我也仔細查了一下我們的合同,一公司和安裝公司的合同,我發現合同裡還真有這一塊。那就是安裝公司有做好安裝工程管理的義務,也就是印安東作為安裝公司派過來的人員,有承擔安裝工程管理的責任。

    邱海燕便說便用眼掃了印安東一眼,發現印安東努努嘴,想解釋一下。邱海燕便說,小印,我知道你想說什麼,我先說完。

    安裝公司和一公司都是港城建設集團的子公司,這個項目的合同主體是港城建設集團,所以,這個項目的管理主體就是一公司和安裝公司,雖然安裝公司和一公司簽訂了合同,正和公司和一公司也有合同,但這兩個合同是有差別的,安裝公司對項目是有管理義務的,正和公司要接受港城建設管理,這是合同約定的。安裝公司現在就安排印安東一個人來管理,但這並沒有說安裝公司可以弱化管理了,就可以對正和公司不管了,這種思想是錯誤的。

    我說的錯誤首先是安裝公司的錯誤,是印安東的錯誤,但也不僅僅是安裝公司的錯誤,是印安東一個人的錯誤。這個錯誤,我也有責任,我說過正和公司的工程款需要印安東簽字,本來是想加大印安東管理的權利,但實際上給正和公司支付工程款的次數很少,這個就成了虛的,現在看來我和這個想法也有問題,我現在明確地告訴各位,印安東對正和公司施工的16至19號樓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雖然工程也到了後期,但再晚也要明確,我不說我們的同志可能就不知道怎麼幹這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