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左辰 作品

第200章 將計就計

    何況,這一切都是臆測,若沒有證據去對付丁家,完全可以被丁家倒打一耙。

    再想到要面對殷刺史的插手,彭澤良也有些進退兩難。

    刺史一職自漢代便設立,起初只是監察之職,漢成帝綏和元年,將刺史改稱州牧,職權進一步擴大,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在靈帝中平五年,又改部分資深刺史為牧。刺史實際已為一州軍政的長吏、太守的上級,州郡兩級制隨之形成。魏、晉刺史有領兵、不領兵之別,領兵刺史在四品,多加將軍號,任重者稱使持節都督。

    隋代煬帝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唐代改郡為州,改太守為刺史。至玄宗時,復州為郡,復刺史為太守;肅宗再復唐初舊制。就這樣,刺史與太守之名,改來改去,但權力和職務倒是不曾有大變動。

    南唐李家汲取了唐代舊制,既在州府設置了刺史,又推出了知府之職,其實就是擔心刺史掌管地方民政和軍權、監察於一身,會像唐代後期藩鎮節度使那樣做大。

    因此,對地方州府官員限制權力,把節度使職司分化出了刺史和知府,刺史主要職責管控地方的團練軍事、監察百官等,而知府主要負責民政、民生、稅收、斷案這些與老百姓相關的事宜,在品佚上,知府比刺史低了一級。

    這只是南唐自己設地方官的特色,而北宋則已基本去掉了刺史、節度使這些稱呼,開始完全推行知府、知州、通判、提刑官、地方三司使等新的地方官體系。

    “丁家!殷刺史……”彭澤良喃喃自語,臉上露出為難之色。

    因這件事,讓彭澤良打破地方官場的平衡,直接動丁家,跟殷刺史叫板,要治幕後主使丁家的罪,又顯得分量不夠,時機不符,不禁陷入了猶豫之中。

    雖說商賈身份低賤,但是,在南唐商人的勢力卻很大,甚至可以入仕為官,賈人干政者亦時或有之。如翰林待詔藏循,賈人出身,曾往來於閩越一帶,熟悉當地山川形勢,遂“為查文徽畫取建州之策”。(《資治通鑑》記載)

    另一史例,在《馬氏南唐書》中記載:開寶年間,宋師欲攻金陵,屯水軍於江陵,有商賈往來其間,備至其情,因此向朝廷樞密院上策,請往“竊燒皇朝戰艦”。

    南唐經濟日薄西山,國庫空虛,李家要坐穩江南,便開始不斷抬升江東地方商賈大族、豪強鄉紳的地位,來鞏固他們這些江北皇室權貴集團,在江南立足。因此,江左九大家族,以及金陵的一些大商賈,地位非同一般,可不是地方官說動就能動的,何況各大家族都賄賂了朝廷不少官員,充當了保護費和黨爭經費,勢力盤根錯雜。

    彭澤良看向白大小姐,問道:“素素,你是否能拿出確鑿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