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即正道 作品

節21.《法破天空》

  “還是有些高,麥可爾那傢伙當年的親和度據說也才三等。”站在吟遊詩人身後的法斯特抽走筆記,翻到第二頁,“如果你想寫一個沒有天賦的窮小子的故事,親和度一等不是更好?”

  安南搖了搖頭。

  隨便翻十本通俗文學裡有六本是主角沒有天賦,另外四本主角則是天才。

  這本書的側重也不是在天才和庸才之間,而是簡單而爽快的升級。沒看見法斯特已經翻到第三頁了嗎?

  “你們覺得怎麼樣?”安南問。

  吟遊詩人覺得這個故事很故事——這是種誇獎。現在的所有故事都是普通的,就在身邊的,沒有什麼特別的故事。而他從這本書上久違的感受到新穎。

  而且那些痴愚的反派很能調動情緒。

  “我有些好奇你的來歷了。”吟遊詩人觀察安南的黑髮黑眼,“你希望我怎麼幫你,讓它出版嗎?”

  “這樣最好,不過需要多久?”

  “不知道,我得去趟微風城問一些朋友。”吟遊詩人給了安南大約兩個星期的回覆。畢竟微風城來回一趟就要一週。

  但即使出版,想要拿到第一筆出版費也要推遲兩到三個月以後——

  安南勉強能等,但塔西婭不行。

  而且法斯特不準吟遊詩人離開酒館:“你把酒館唯一的吟遊詩人弄走了。難道讓馬丁頂替上空缺?”

  一顆腦袋湊了過來:“也不是不行。”

  “滾去幹活。”

  “哦。”

  “如果讓它變成吟遊詩人口中的故事呢?”安南繼續問道。

  “嗯……作為講出來的故事,我覺得太長了。”

  吟遊詩人搶回了筆記,翻回第一頁,“對話太多了,想讓客人沉浸故事得刪掉一些內容。”

  正常的閱讀快於唸誦,故事冗長只會讓客人昏昏欲睡。

  這時,吟遊詩人意識到安南的想法:“你想把它賣給我?”

  “可以嗎?”

  吟遊詩人搖了搖頭,告訴安南沒人這麼做……所有聽過的人都會記住故事,都可以說這個故事。

  花錢買下它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只是講故事呢?一個新穎,連續的故事應該能給酒館帶來更多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