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地鶴 作品

第一百一十二章 來自大至尊的威脅

夜幕降臨,寧萄玲瓏身軀蜷縮在一起,過分白皙的小手還緊緊攥著鎖鏈。



“夫君……”



突然間,她睜開了雙眼,額頭上都是冷汗。



她看著不遠處的血球,眼眸中閃過一縷失落神色。



他離開了。



突然間,空間之中泛起一陣漣漪。



一個血紅色的身影出現,凝聚成一位男子:“寧萄,你怎麼和血魔摻和在一起了?”



男子的頭上也罩著黑袍,讓人看不清他的面容。



他與寧萄同為北魔十三妖,名何武。



“他不是血魔。”寧萄的認真說道。



“北地的所有至尊,都認定他為血魔,那麼他便是血魔!”何武說著。



作為北魔十三妖,他們與其餘至尊不同,並不關心血魔的大事。



畢竟血魔為禍蒼生,不知是多少百年以後的事情。



而他們遇到的危機,卻近在咫尺。



何武看著寧萄:“以你現在的狀態,恐怕百年未到,便已隕落。



萬殊之門重現,你又如何捱過?



若無法保持全盛時期的實力,拼搏百日,唯有一死。”



寧萄聞言,有過短暫沉默,她沒有繼續這個話題,而是問道:“暗中散佈血魔在天心宮的人,查到了嗎?是我哪個大敵?”



天心宮有血魔的消息傳遍北地,寧萄被圍攻,這背後有一個推手。



“疑似紫道人。”何武回答。



“他?”寧萄冷笑,眼眸中閃爍出殺意,“我與他無冤無仇,為何陷害於我?”



“我們十三妖,需要與人有仇嗎?不都是天厭人煩?”何武自嘲一笑。



自出生開始,他們這種臉上刻有妖字的人,便被所有人仇視。



別人陷害他們,還需要理由嗎?



這是原罪。



……



無歸城中,齊原誅殺魔孽迴歸,他的眼眸中閃過狠戾神色。



“與其說血球是血魔,還不如說我……是血魔。”齊原內視自身。



神魂之中,孽源越積越多,從當初的米粒大小,已然變成拳頭大小。



若不是齊原全力控制,給它自由的話,齊原定會成為一尊恐怖的魔孽。



“我是玩家,是個屁血魔。”齊原把之前的情緒給拋開。



“大哥,伱回來了?”就在這時,一個輕佻的聲音傳來。



穿著白袍的陳幻從城牆上躍下,臉上帶著燦爛的笑容。



看著陳幻,齊原無奈道:“我不拜把子,我沒那麼幼稚。”



面前的白袍男子,是五年前來到無歸城的。



陳幻的身份也很不一般,是白帝的三千弟子之一。



來到無歸城之後,陳幻從袁淇那裡聽聞了齊原的事蹟以後,以及看到齊原出手幾次後,非要糾纏著與齊原拜把子。



他一個高貴的玩家,怎能和npc拜把子?



傳出去,簡直笑掉大牙。



“大哥,你看我是巔峰陸地神話,說不定哪一天,便能突破到至尊之境。



你多一個至尊之境的小弟,說出去多有面子?”陳幻性格灑脫,也頗為自來熟。



“我……不要面子。”齊原懶得理會陳幻,身形一閃,出現在城樓之上。



陳幻也跟著上了城樓,他眺望著茫茫大漠:“大哥一人鎮守無歸城,已有七十載,實在令小弟佩服。



不過也就是我現在沒突破到至尊之境,若是我突破了,你再找我結拜,你覺得我還當你是誰?”



“這句話你已經說了五年了,怎麼不見你突破到至尊之境?”齊原一臉鄙視看著陳幻,“不會吧,有人能夠卡在陸地神話巔峰一百年。”



陳幻是百年之前便已陸地神話巔峰的。



陳幻不急:“大哥,至尊不是那麼好成就的。



想要成就至尊,必須得感悟本源。



一來,要感悟人魔之力的本質;二來,要在人魔之力之中,找到一條屬於自己的路,覺醒本源神通。



這兩條,何其之難,宛如登天!”



在蒼瀾界,想要成為紫府,要感悟靈氣的本質。



在流風界,則是感悟人魔之力。



“這很難嗎?”齊原覺得陳幻還是比不過神花四皇。



不提冰山霸女與大日炎皇,就連流氓仙尊按照天賦,估計都比陳幻強。



畢竟,自比仙尊,那是何等大能?



可惜流氓仙尊無法進入遊戲世界,不然他非得把流氓仙尊放在陳幻面前。



讓流氓仙尊給陳幻演示演示,何為真正的天驕。



“難。”陳幻的面容上露出沉重神色。



這兩條都很難。



尤其是第一條,感悟人魔之力的本質。



第一條只要感悟成功,一個修士若沒有太大追求,不去追求強大的本源神通,隨便就可邁入至尊。



陳幻恰好就是那種沒追求的。



可惜蹉跎百載歲月,他依舊未曾功成。



“我倒覺得人魔之力簡簡單單,反而是後面本源神通,有些難。”齊原思索。



觀看萬殊之門,他的人魔道已經到達了一種恐怖的程度。



人魔之力的本質是什麼?



齊原感覺自己比白帝和尊上都懂。



至於本源神通,則有些複雜了。



在地絕之時,齊原面對近三千老頭,見識了各種各樣的本源神通。



每一種本源神通,都是在本源的基礎上,走出了自己的路。



有的本源神通很弱,有的則很強。



齊原自然不想120級之時,覺醒的本源神通太弱。



本源神通的道路,齊原會好好斟酌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