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緣筆名 作品

第1012章 時間為王

沒有就是沒有!

修為能提高可以的只是記憶力。

西遊當中任何的一隻小妖都可以拍死石之軒,但無一擁有這般才情。

像石之軒這般的人物,王明看到了從來不會去嫉妒他們。

因為王明聽過一句話: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為了超越巨人。”

石之軒和無名他們那天之驕子才擁有的才情,王明沒有。

但是王明有豐富的知識儲備。

只需要吸收了他們的靈感,然後填充進入自己豐富的知識儲備,可以很輕鬆的超越原版。

所以,

石之軒他們越是才情驚世,那王明的收穫就越是巨大。

他們的就是王明的,王明的還是王明的。

經歷諸天穿梭的幾千年,王明最深的感受可以總結為兩個詞:苟住和學習。

苟住!

只要活著,沒有死那就不算失敗,總能找回場子。

學習!

妄想學會一樣東西就一招鮮吃遍天,那是不可能的。

只有不停的學習,不斷的進步才能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

”蓬!”

“轟!”

“噗!”

多瑪姆一爪掏出墨菲斯托的心臟,赤紅的血液從他巨大的手掌上低落在而下,落在黑暗世界的一顆綠色星球上,瞬間被血液點燃。

墨菲斯托則是張開巨口,噴出一口最為精純的本命之火,火焰瞬間進入了多瑪姆的體內,瘋狂的灼燒其靈魂,將他燒的嗷嗷直叫。

艾里奧斯也在此時乘機一口將他們二人吞過了下去。

下一刻,

“蓬———”

艾里奧斯炸開了。還未了虛無。

地上只有一副隨時都會風化的多瑪姆的法袍,還有一副蛇人骸骨。

王明淡漠的瞥了一眼地上的東西,墨菲斯托他們的內戰並沒什麼奇怪的。

他們首先被《不死七幻》製造的誤會,挑起了他們的矛盾。

最為關鍵的是王明的法力具有可怕的量劫之氣!

他們和王明交戰了幾百個回合,早就劫氣入腦,智商似平頭哥,滿腦子只有打架了。

王明微微一笑,就要轉身離開的時候。

眼前黑霧湧動,哥特風格的神秘建築突兀的出現,大門緩緩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