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酥慄 作品
第198章 鄰居二三事
許多年後,王自珍送他家思遠去大學,正好又跟這個小夥子遇見了,他是送自己弟弟上大學,正好兩個孩子是一個宿舍,這小夥子倒是認出了王自珍,遇見她還格外高興呢。
他說:“大姐,你是不知道,我當年來四九城買的褲衩子,平均下來一條比我們那邊便宜將近一毛錢了,襪子一雙也便宜了三分,我的老師還有所有同學都說我特別會買東西。大家都可高興了,從那以後我們班級的採買都是我去講價,嘿嘿。”
當時王自珍十分感慨,果然,這青春洋溢的運動系男孩子,思路總是跟她這樣的家庭主婦不一樣。
不過現在還不是許多年後,王自珍還在感慨這褲衩子做禮物的驚奇事件。
因為遇到大客戶,她這東西一下子就不剩多少了,王自珍打算稍微再清一清就可以回家在拿一撥兒了。突然間,她在出站的人群裡看到兩個熟悉的身影。
雖然十多年沒見,但是王自珍還是一下子認了出來。
這是孃家鄰居家的兒子和兒媳,他們都跟王自珍一個村的,當年王自珍離開村裡的時候,他們兩個結婚兩三年,也就比王自珍大哥兩三歲,但是現在看起來足有四十好幾。
兩個人都揹著蛇皮編織袋,不知道來四九城做什麼。
許多年不見,乍一見到家鄉的人,王自珍不是感動,反而有幾分慌亂的警惕。
不過很快的,王自珍就不擔心了,因為她發現,這夫妻倆根本沒有認出她,大概是因為她擺攤的關係,這兩個人好奇的看了過來,不過火車站也不是隻有她一個人擺攤兒,他們夫妻的視線在各個攤位好奇的看,看過了之後找了個位置蹲下來,似乎是等人。
根本就沒在她的身上停頓,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兒,根本沒認出她。
他們蹲的位置距離王自珍挺近的,但是他們卻沒有認出王自珍。
王自珍抿抿嘴,又一想,明白了。
她當初第一次離家的時候剛成年,因為長期吃不飽又滿山跑找吃的,黑瘦黑瘦的,頭髮枯黃,人也沒精神,瘦瘦小小的一個。跟個野人一樣。但是現在她一頭黑黝黝的頭髮,她現在已經剪了短髮,還燙了頭。
之前在服裝廠做臨時工也是好幾年都在屋裡,人白淨了不少,也長了肉。
再加上,她那個時候年紀小,現在張開了很多,自從來到四九城,大概是吃飽了的關係,個頭還長高了一些。倒是和以前有點不同了。
不過要說完全人不一樣了,那也不可能,只能說,十多年不見,人的印象已經很淡了,再加上王自珍變了,所以當做陌生人也是理所當然。
畢竟,在他們印象裡,招娣是相當於被人買走的,都跟你孃家斷絕關係了,哪裡能過的好呢?
王自珍照常賣東西,絲毫不以為意,既然人家都沒認出來她,自然是無所謂了。其實就算是認出來,只要她不承認也一樣是沒問題的。
畢竟她連名字都改掉了。
沒一會兒的功夫,就看一個女同志匆匆過來,直奔著這兩位,叫:“哥,嫂子。”
“呼!你總算是來了,嚇死我們了,生怕跟你錯過了。”
王自珍對這個女同志沒什麼大印象,畢竟她離開家的時候也才剛成年,她垂著頭照常賣東西,卻豎起了耳朵。就聽三個人寒暄了幾句,倒是出人意料,聽到了他們提到她孃家。
這還是鄰居大哥提出來的,他念叨說:“我知道小妹你最好,知道想著哥哥我們。隔壁家的招娣說是也嫁到四九城了,十來年都沒回過家,更是沒有來往,大嬸子一提到她就要罵她是個白眼狼,白吃了家裡的米糧。”
工人裝女同志翻白眼說:“得了吧,他家是什麼嫁女兒?那是賣女兒,還指望人家回家不成?再說她就算是嫁人也未必是嫁到是四九城的城裡,她那種條件,城裡人怎麼可能娶她?保不齊是嫁到周邊的農村了。這嫁給一個二婚的,孃家又跟賣閨女一樣,她自己想回家婆家也未必會同意吧。咱家我是個工人,又給他們家生了大孫子,那才有話語權。”
“對對對,小妹你最厲害了。”
女同志:“你知道就好,你回家也跟爸媽說少跟那家子來往,我是頂頂看不上他們家。”
鄰居大哥趕緊說:“我知道的,咱們兩家沒有太多來往的,他家現在脾氣還大了呢,這生了兒子就是不一樣,就是比以前更兇了。你看他們家以前老實巴交的,那是因為沒有兒子,現在人家有了兒子,可真是不一樣了。腰桿子直的很,整天跟個老爺子似的,動不動就他兒子,像是隻有他家會生兒子一樣他,十來歲的孩子一點也不懂事兒。慣的不成樣子,還來咱們家院子裡拔菜呢,氣死咱媽了。”
“我上次回家聽媽說過了,所以我說別理會他們家。”
“我曉得,我這也是來到四九城才想到當年招娣是嫁到四九城的,這說起來她是嫁的最遠的,不管嫁的好不好,總歸是不會被孃家拖累,他家幾個姐妹一起養著父母還養著弟弟,一副將來就靠弟弟的樣子,村裡人看了都笑話呢。他們家把孩子慣的不成器,小小年紀就胡作非為的,之前還欺負你侄子呢,我煩死他了,這種熊孩子將來還有什麼指望。一個個都是糊塗的,嫁了人還沒有底線的幫扶孃家。他家這兩口子竟然就指望著女兒,也不上工了,人家誰家的老人五十多就不幹了?更不要說他家還有個十來歲的兒子呢,沒有老爺子的命倒是想要享老爺子的福。”
“這種人離遠點。”
“曉得。”
“走吧。”
“妹妹這邊真熱鬧啊……”
王自珍這個時候也賣的差不多了,眼看幾個人說著閒話離開,她倒是有幾分別樣的感觸,這怎麼也想不到,竟然偶然遇見了舊鄰居,更是知道了孃家的情況。
王自珍有幾分恍惚,不過很快的,她堅定下來。
她早就不是王招娣了,既然走了,就一定不會再回去了,別人怎麼樣是別人的事兒,她得過自己的生活,她的人生是絕對不會被弟弟兩個字束縛住的。
她自己還有三個孩子呢,她不可能為了一個弟弟,耽誤了自家的孩子。
她想到從小到大的事情,她記得那個時候姐妹們擠在一起睡覺,大家都很希望有一個弟弟。因為有了一個弟弟,爸媽就不用在生孩子了,他們家人少就少一個人分飯吃了。
而且啊,她們以後嫁人也有一個兄弟“撐腰”了。
當時王自珍只顧著餓的扁扁的肚子,沒有想那麼多。但是她想,幾個姐妹還真是從小到大都一樣,他們小時候希望有一個弟弟,現在有一個弟弟果然是付出一切。
只有她,像是一個異類。
不過王自珍聳聳肩,大踏步往家走去。
她不是異類,她才是正常人。
她沒有那麼多的人生閱歷,但是她相信院裡的幾個大媽都不會說錯,他們給她講過很多道理,她都聽懂了。有的人天生父母兄妹緣分比較淺,那也沒有關係,她好好的過好自己的日子,比什麼都強。
她提著包包回家,她現在每天晚上還要跟著大兒子一起學習呢。
以前她雖然也知道學習重要,但是總覺得自己一個家庭主婦也用不到,所以也懶得學,有那個功夫乾點別的還能為家裡換點錢呢。但是自從做生意她才知道,這不識字不會算術真的不行。
倒不是說她以前一點也不會,再蠢的人都不可能不會算錢。
但是這學一學還真是用得到。
書到用時方恨少啊。
她很快的坐著公交車回家,今天賣的快,她回家的也早,下了公交車也不著急回家,在街口買了點小菜,現在日子好了,很多鄉下的趕車進城賣菜,倒是也新鮮,她買了一把韭菜,打算回家做韭菜盒子,又想了想正好也給乾媽還有姜蘆姐松一點,索性又買了兩把。
“自珍。”
王自珍一回頭就看到明美,她驚訝的笑著說:“你今天下班挺早的啊。”
明美:“是啊,最近事情少。你買什麼呢?”
她瞅了一眼,說:“我也買點,想吃韭菜盒子了。”
王自珍笑著說:“好巧,我今天也是吃這個的。”
她看著明美的模樣兒,說:“一看你的狀態就知道你的新工作很順利。”
明美失笑:“我這麼熱情洋溢,那肯定是順利的啊。”
她雖然換了工作,但是並沒有什麼換環境的不適應,剛調過去第一節課明美給他們展示了一下實力,大家就對她很客氣了。你看,這種地方最是適合她了。
這種地方最是講究能力,明美認真表現一下,就輕輕鬆鬆。
其實她自己是覺得自己更適合什剎海體校這種地方,可是有時候這運氣總是很難說。她最後就是進入了公安大學。其實相比於以前,她倒是更喜歡現在的工作。
她也後悔怎麼沒早點換個工作呢。
以前的時候呀,她上班除了做一些細雜的事情,還想就是跟辦公室裡的人聊著家長裡短,正事兒真心沒有多少。感覺每天就是混日子。但是現在倒是有點不一樣了。
雖然現在課程也不是很多,但是這個環境讓她覺得很充實,有時候趕上有專業大課,請了高手來給學生講課,明美這個做老師的還過去蹭課呢。
相比於以前,她覺得自己現在做的工作更有意義,她好好教學生,大家學的多了,可能在將來工作中用得上。畢竟,她的學生將來可都要進入公安系統。
他們是有可能面對歹徒的,多一點技能,可能就在關鍵時刻躲過致命一擊。更是有可能抓住壞人。所以明美想到這些就教的格外認真,也覺得現在的工作很有意義,每天精力充沛的。
明美買完韭菜給了錢,兩個人一起往回走。
明美:“你今天賣的也挺快的。”
王自珍得意的笑:“那是,我很能幹的。”
這話說完她自己都楞了一下,其實以前她真是不會說這樣的話。
她還沒出嫁的時候,家裡人說話都是——“你是女孩子,只要有個弟弟才是倚靠。”
“女孩子是不用讀書的,女孩子腦子笨,學不會。”
“你看看你這也幹不好,那也幹不好,將來怎麼嫁人?燒火做飯、洗衣砍柴、縫補打掃,這些活兒你不幹,難道還指望男人幹?你都得乾的麻利啊。”
“你吃這麼多,廢物一個,也只有我們當家長的不嫌棄你,你去外面看看,誰不說你跟豬一樣能吃。”
“你什麼都不行……”
大概是今天看到了老鄰居的關係,她不斷的想起當年父母的話。
明美看王自珍神色有異,問:“怎麼了?”
王自珍:“我今天遇見……”
她倒是也不瞞著明美,要說王自珍最羨慕誰,那就是明美了。不是因為她生活的好,而是她這個人看起來什麼事兒都不做主,但是格外的清明。
而且啊,普通人能隨便去公安大學做老師嗎?
作為鄰居她都知道的,市局都挖過她好多次了。
所以王自珍一直明美是很聰明的,不是那種外露的,而是嬌憨的聰明。
她絮絮叨叨說著孃家的事情,感嘆:“我也不知道怎麼的就想起以前我爸媽數落我的那些話,雖然我不想相信,但是突然就響了起來,心情不太好。”
明美聽她訴說著這些,握住了她的手,認真說:“我覺得,你現在還能記得很清楚是因為你一直都介意這些。所以稍微有一點事兒都會讓你記起來。也因為意難平,你才心裡堵得慌。可是你其實不用在意他們的啊。不管是爸媽真的生出來兒子,還是你的姐妹真的變成了扶弟魔,我覺得我婆婆這個詞兒用的很精準了,這些都不是你造成的。你自己能夠擺脫那些已經很難了,而且,你是想要擺脫的,他們不想,所以你不用替你家的姐妹擔心,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你們的訴求不一樣。至於說他們說你的話,你想啊,他們一輩子都沒有出過村裡,他們的見識也就是一畝三分地,既然這樣,他們說的就對嗎?我倒是覺得未必,他們的眼界都不如你,那他們說的道理你又何必放在心裡?他們淺薄的見識根本就教導不了你,所以你根本不用把他們的話放在心上。你要相信自己,你自己更知道是對誰錯,不是的嗎?”
王自珍笑了出來,說:“你說的好有道理。”
她挽住了明美的手,說:“我以前都不知道你這麼會講道理,但是,我知道的,你說的很對。”
明美:“別想他們啦,不要讓不重要的人消耗自己的情緒,多不值得啊!你應該把精力用在更關心你的人身上,大強哥還有思遠他們幾個才重要呢。你要是不高興,他們也要難過了。他們很關心你的呀。”
“那倒是呢。”
她深吸一口氣,大聲說:“管他鬼的弟弟,跟我一點也關係也沒有!”
“那就是了!”
明美從來都堅信,人只要自己能夠堅定下來,那就比什麼都強。而現在王自珍雖然有點難受,但是相信她很快就能緩過來。因為她的性格就是很堅韌。
兩個人很快的回覆平常,王自珍的情緒也好了起來,說:“走,我幫你烙韭菜盒子。”
明美:“啊!這就太好了!”
她幹這些事兒完全不行的。
但凡是有人幫忙,總是好的。
明美開開心心:“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王自珍也笑眯眯的,說:“那是當然啊,我本來就很好的。”
她想,也許啊,老天爺就是讓她遇到舊鄰居,才讓她知道,自己當初的決定是多麼的正確。如果不是她果斷的決定離開,如果不是她離開了家,如果不是她當時聽從了周大媽的勸告徹底跟孃家斷絕關係,那麼現在她可能也跟自己姐妹一樣,作為血包給弟弟供血。任由那一家子吸血蟲不斷的吸血。
她毫不懷疑,結果一定是這樣。
這次的偶遇讓她明白,她的選擇沒有錯!
王自珍重新打起精神,元氣滿滿,她說:“我當初改名的時候說我要珍惜我自己,現在我一定要做到!”
明美含笑豎起大拇指。
他說:“大姐,你是不知道,我當年來四九城買的褲衩子,平均下來一條比我們那邊便宜將近一毛錢了,襪子一雙也便宜了三分,我的老師還有所有同學都說我特別會買東西。大家都可高興了,從那以後我們班級的採買都是我去講價,嘿嘿。”
當時王自珍十分感慨,果然,這青春洋溢的運動系男孩子,思路總是跟她這樣的家庭主婦不一樣。
不過現在還不是許多年後,王自珍還在感慨這褲衩子做禮物的驚奇事件。
因為遇到大客戶,她這東西一下子就不剩多少了,王自珍打算稍微再清一清就可以回家在拿一撥兒了。突然間,她在出站的人群裡看到兩個熟悉的身影。
雖然十多年沒見,但是王自珍還是一下子認了出來。
這是孃家鄰居家的兒子和兒媳,他們都跟王自珍一個村的,當年王自珍離開村裡的時候,他們兩個結婚兩三年,也就比王自珍大哥兩三歲,但是現在看起來足有四十好幾。
兩個人都揹著蛇皮編織袋,不知道來四九城做什麼。
許多年不見,乍一見到家鄉的人,王自珍不是感動,反而有幾分慌亂的警惕。
不過很快的,王自珍就不擔心了,因為她發現,這夫妻倆根本沒有認出她,大概是因為她擺攤的關係,這兩個人好奇的看了過來,不過火車站也不是隻有她一個人擺攤兒,他們夫妻的視線在各個攤位好奇的看,看過了之後找了個位置蹲下來,似乎是等人。
根本就沒在她的身上停頓,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兒,根本沒認出她。
他們蹲的位置距離王自珍挺近的,但是他們卻沒有認出王自珍。
王自珍抿抿嘴,又一想,明白了。
她當初第一次離家的時候剛成年,因為長期吃不飽又滿山跑找吃的,黑瘦黑瘦的,頭髮枯黃,人也沒精神,瘦瘦小小的一個。跟個野人一樣。但是現在她一頭黑黝黝的頭髮,她現在已經剪了短髮,還燙了頭。
之前在服裝廠做臨時工也是好幾年都在屋裡,人白淨了不少,也長了肉。
再加上,她那個時候年紀小,現在張開了很多,自從來到四九城,大概是吃飽了的關係,個頭還長高了一些。倒是和以前有點不同了。
不過要說完全人不一樣了,那也不可能,只能說,十多年不見,人的印象已經很淡了,再加上王自珍變了,所以當做陌生人也是理所當然。
畢竟,在他們印象裡,招娣是相當於被人買走的,都跟你孃家斷絕關係了,哪裡能過的好呢?
王自珍照常賣東西,絲毫不以為意,既然人家都沒認出來她,自然是無所謂了。其實就算是認出來,只要她不承認也一樣是沒問題的。
畢竟她連名字都改掉了。
沒一會兒的功夫,就看一個女同志匆匆過來,直奔著這兩位,叫:“哥,嫂子。”
“呼!你總算是來了,嚇死我們了,生怕跟你錯過了。”
王自珍對這個女同志沒什麼大印象,畢竟她離開家的時候也才剛成年,她垂著頭照常賣東西,卻豎起了耳朵。就聽三個人寒暄了幾句,倒是出人意料,聽到了他們提到她孃家。
這還是鄰居大哥提出來的,他念叨說:“我知道小妹你最好,知道想著哥哥我們。隔壁家的招娣說是也嫁到四九城了,十來年都沒回過家,更是沒有來往,大嬸子一提到她就要罵她是個白眼狼,白吃了家裡的米糧。”
工人裝女同志翻白眼說:“得了吧,他家是什麼嫁女兒?那是賣女兒,還指望人家回家不成?再說她就算是嫁人也未必是嫁到是四九城的城裡,她那種條件,城裡人怎麼可能娶她?保不齊是嫁到周邊的農村了。這嫁給一個二婚的,孃家又跟賣閨女一樣,她自己想回家婆家也未必會同意吧。咱家我是個工人,又給他們家生了大孫子,那才有話語權。”
“對對對,小妹你最厲害了。”
女同志:“你知道就好,你回家也跟爸媽說少跟那家子來往,我是頂頂看不上他們家。”
鄰居大哥趕緊說:“我知道的,咱們兩家沒有太多來往的,他家現在脾氣還大了呢,這生了兒子就是不一樣,就是比以前更兇了。你看他們家以前老實巴交的,那是因為沒有兒子,現在人家有了兒子,可真是不一樣了。腰桿子直的很,整天跟個老爺子似的,動不動就他兒子,像是隻有他家會生兒子一樣他,十來歲的孩子一點也不懂事兒。慣的不成樣子,還來咱們家院子裡拔菜呢,氣死咱媽了。”
“我上次回家聽媽說過了,所以我說別理會他們家。”
“我曉得,我這也是來到四九城才想到當年招娣是嫁到四九城的,這說起來她是嫁的最遠的,不管嫁的好不好,總歸是不會被孃家拖累,他家幾個姐妹一起養著父母還養著弟弟,一副將來就靠弟弟的樣子,村裡人看了都笑話呢。他們家把孩子慣的不成器,小小年紀就胡作非為的,之前還欺負你侄子呢,我煩死他了,這種熊孩子將來還有什麼指望。一個個都是糊塗的,嫁了人還沒有底線的幫扶孃家。他家這兩口子竟然就指望著女兒,也不上工了,人家誰家的老人五十多就不幹了?更不要說他家還有個十來歲的兒子呢,沒有老爺子的命倒是想要享老爺子的福。”
“這種人離遠點。”
“曉得。”
“走吧。”
“妹妹這邊真熱鬧啊……”
王自珍這個時候也賣的差不多了,眼看幾個人說著閒話離開,她倒是有幾分別樣的感觸,這怎麼也想不到,竟然偶然遇見了舊鄰居,更是知道了孃家的情況。
王自珍有幾分恍惚,不過很快的,她堅定下來。
她早就不是王招娣了,既然走了,就一定不會再回去了,別人怎麼樣是別人的事兒,她得過自己的生活,她的人生是絕對不會被弟弟兩個字束縛住的。
她自己還有三個孩子呢,她不可能為了一個弟弟,耽誤了自家的孩子。
她想到從小到大的事情,她記得那個時候姐妹們擠在一起睡覺,大家都很希望有一個弟弟。因為有了一個弟弟,爸媽就不用在生孩子了,他們家人少就少一個人分飯吃了。
而且啊,她們以後嫁人也有一個兄弟“撐腰”了。
當時王自珍只顧著餓的扁扁的肚子,沒有想那麼多。但是她想,幾個姐妹還真是從小到大都一樣,他們小時候希望有一個弟弟,現在有一個弟弟果然是付出一切。
只有她,像是一個異類。
不過王自珍聳聳肩,大踏步往家走去。
她不是異類,她才是正常人。
她沒有那麼多的人生閱歷,但是她相信院裡的幾個大媽都不會說錯,他們給她講過很多道理,她都聽懂了。有的人天生父母兄妹緣分比較淺,那也沒有關係,她好好的過好自己的日子,比什麼都強。
她提著包包回家,她現在每天晚上還要跟著大兒子一起學習呢。
以前她雖然也知道學習重要,但是總覺得自己一個家庭主婦也用不到,所以也懶得學,有那個功夫乾點別的還能為家裡換點錢呢。但是自從做生意她才知道,這不識字不會算術真的不行。
倒不是說她以前一點也不會,再蠢的人都不可能不會算錢。
但是這學一學還真是用得到。
書到用時方恨少啊。
她很快的坐著公交車回家,今天賣的快,她回家的也早,下了公交車也不著急回家,在街口買了點小菜,現在日子好了,很多鄉下的趕車進城賣菜,倒是也新鮮,她買了一把韭菜,打算回家做韭菜盒子,又想了想正好也給乾媽還有姜蘆姐松一點,索性又買了兩把。
“自珍。”
王自珍一回頭就看到明美,她驚訝的笑著說:“你今天下班挺早的啊。”
明美:“是啊,最近事情少。你買什麼呢?”
她瞅了一眼,說:“我也買點,想吃韭菜盒子了。”
王自珍笑著說:“好巧,我今天也是吃這個的。”
她看著明美的模樣兒,說:“一看你的狀態就知道你的新工作很順利。”
明美失笑:“我這麼熱情洋溢,那肯定是順利的啊。”
她雖然換了工作,但是並沒有什麼換環境的不適應,剛調過去第一節課明美給他們展示了一下實力,大家就對她很客氣了。你看,這種地方最是適合她了。
這種地方最是講究能力,明美認真表現一下,就輕輕鬆鬆。
其實她自己是覺得自己更適合什剎海體校這種地方,可是有時候這運氣總是很難說。她最後就是進入了公安大學。其實相比於以前,她倒是更喜歡現在的工作。
她也後悔怎麼沒早點換個工作呢。
以前的時候呀,她上班除了做一些細雜的事情,還想就是跟辦公室裡的人聊著家長裡短,正事兒真心沒有多少。感覺每天就是混日子。但是現在倒是有點不一樣了。
雖然現在課程也不是很多,但是這個環境讓她覺得很充實,有時候趕上有專業大課,請了高手來給學生講課,明美這個做老師的還過去蹭課呢。
相比於以前,她覺得自己現在做的工作更有意義,她好好教學生,大家學的多了,可能在將來工作中用得上。畢竟,她的學生將來可都要進入公安系統。
他們是有可能面對歹徒的,多一點技能,可能就在關鍵時刻躲過致命一擊。更是有可能抓住壞人。所以明美想到這些就教的格外認真,也覺得現在的工作很有意義,每天精力充沛的。
明美買完韭菜給了錢,兩個人一起往回走。
明美:“你今天賣的也挺快的。”
王自珍得意的笑:“那是,我很能幹的。”
這話說完她自己都楞了一下,其實以前她真是不會說這樣的話。
她還沒出嫁的時候,家裡人說話都是——“你是女孩子,只要有個弟弟才是倚靠。”
“女孩子是不用讀書的,女孩子腦子笨,學不會。”
“你看看你這也幹不好,那也幹不好,將來怎麼嫁人?燒火做飯、洗衣砍柴、縫補打掃,這些活兒你不幹,難道還指望男人幹?你都得乾的麻利啊。”
“你吃這麼多,廢物一個,也只有我們當家長的不嫌棄你,你去外面看看,誰不說你跟豬一樣能吃。”
“你什麼都不行……”
大概是今天看到了老鄰居的關係,她不斷的想起當年父母的話。
明美看王自珍神色有異,問:“怎麼了?”
王自珍:“我今天遇見……”
她倒是也不瞞著明美,要說王自珍最羨慕誰,那就是明美了。不是因為她生活的好,而是她這個人看起來什麼事兒都不做主,但是格外的清明。
而且啊,普通人能隨便去公安大學做老師嗎?
作為鄰居她都知道的,市局都挖過她好多次了。
所以王自珍一直明美是很聰明的,不是那種外露的,而是嬌憨的聰明。
她絮絮叨叨說著孃家的事情,感嘆:“我也不知道怎麼的就想起以前我爸媽數落我的那些話,雖然我不想相信,但是突然就響了起來,心情不太好。”
明美聽她訴說著這些,握住了她的手,認真說:“我覺得,你現在還能記得很清楚是因為你一直都介意這些。所以稍微有一點事兒都會讓你記起來。也因為意難平,你才心裡堵得慌。可是你其實不用在意他們的啊。不管是爸媽真的生出來兒子,還是你的姐妹真的變成了扶弟魔,我覺得我婆婆這個詞兒用的很精準了,這些都不是你造成的。你自己能夠擺脫那些已經很難了,而且,你是想要擺脫的,他們不想,所以你不用替你家的姐妹擔心,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你們的訴求不一樣。至於說他們說你的話,你想啊,他們一輩子都沒有出過村裡,他們的見識也就是一畝三分地,既然這樣,他們說的就對嗎?我倒是覺得未必,他們的眼界都不如你,那他們說的道理你又何必放在心裡?他們淺薄的見識根本就教導不了你,所以你根本不用把他們的話放在心上。你要相信自己,你自己更知道是對誰錯,不是的嗎?”
王自珍笑了出來,說:“你說的好有道理。”
她挽住了明美的手,說:“我以前都不知道你這麼會講道理,但是,我知道的,你說的很對。”
明美:“別想他們啦,不要讓不重要的人消耗自己的情緒,多不值得啊!你應該把精力用在更關心你的人身上,大強哥還有思遠他們幾個才重要呢。你要是不高興,他們也要難過了。他們很關心你的呀。”
“那倒是呢。”
她深吸一口氣,大聲說:“管他鬼的弟弟,跟我一點也關係也沒有!”
“那就是了!”
明美從來都堅信,人只要自己能夠堅定下來,那就比什麼都強。而現在王自珍雖然有點難受,但是相信她很快就能緩過來。因為她的性格就是很堅韌。
兩個人很快的回覆平常,王自珍的情緒也好了起來,說:“走,我幫你烙韭菜盒子。”
明美:“啊!這就太好了!”
她幹這些事兒完全不行的。
但凡是有人幫忙,總是好的。
明美開開心心:“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王自珍也笑眯眯的,說:“那是當然啊,我本來就很好的。”
她想,也許啊,老天爺就是讓她遇到舊鄰居,才讓她知道,自己當初的決定是多麼的正確。如果不是她果斷的決定離開,如果不是她離開了家,如果不是她當時聽從了周大媽的勸告徹底跟孃家斷絕關係,那麼現在她可能也跟自己姐妹一樣,作為血包給弟弟供血。任由那一家子吸血蟲不斷的吸血。
她毫不懷疑,結果一定是這樣。
這次的偶遇讓她明白,她的選擇沒有錯!
王自珍重新打起精神,元氣滿滿,她說:“我當初改名的時候說我要珍惜我自己,現在我一定要做到!”
明美含笑豎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