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袖 作品

第四十九章 上任後的騷操作(下)

    最低的莫過於朱元璋統治時期了,朱元璋不得不說是個摳門的君主,給自己的官員俸祿非常的低,明朝會有那麼多的貪汙腐敗和朱元璋的摳門脫不了關係,正是因為工資太微薄,導致很多官員入不敷出,這時候就不得不找一些其他的收入。但是為什麼明朝要給自己的官員這麼少的俸祿呢?

    朱元璋自己本身就是一個乞丐,對於他來說對於貪官可以說是恨之入骨,所以覺得作為一個官員如果給過多的物質保障只會帶來奢靡之風,官員們的工資只需要能夠解決溫飽的問題就足夠了。從一開始就制定了低薪養官的政策,對於官員來說工資只能解決溫飽問題,想幹其他事情沒錢,所以導致貪汙問題更加嚴重。

    隨後又出臺了嚴厲的反貪令法,貪五十兩銀以上剝皮實草,想用這樣嚴酷的刑罰來阻止貪官。

    自漢朝以來,歷代王朝都實行“厚祿制”,也就是說官員工資待遇非常高,特別是到宋朝時達到頂峰。然而,從元朝開始推行“薄俸制”,特別是在明朝時期尤為明顯。洪武四年,朱元璋首次制定各級官員的工資標準,之後又進行了兩次調整,到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將各級官員的俸祿定為“永制”。

    正是因為這些制度的改革讓明朝的官員日子一日比一日難,根據歷史資料記載,從古至今,從來沒有一個朝代可以和明朝比,能將官員們的薪水壓得這麼低,工資低到什麼程度,可能有時候連吃飽飯都是一個問題。在明朝,如果你辭去官位回家養老,連自己的路費都出不起。

    這話可不是瞎說,有記載,比如洪武初年,朱元璋設立通政司,專門負責收受、檢查內外奏章、申訴文書的機構,並任命曾秉正為通政使。按照明朝的官制,通政使是正三品官員,而且是皇帝的耳目,位高權重。曾秉正就是一個愣頭青,也可以說是鏹骨頭,幾年後,為人耿直的曾秉正得罪了皇帝,被罷官回鄉。

    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距離南京有一段距離,居家回鄉還是需要一筆路費的,但沒想到曾秉正居然拿不出這筆錢!實在是沒有別的辦法了,曾秉正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他為了籌措路費,把自己的親生女兒賣掉了,“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朱元璋聽到這個消息,非但沒有同情,反而將曾秉正處以宮刑。

    還有一個例子,海瑞是明朝著名的清官,他擔任的最高職務是南京督察院右都御史,是正二品的高官。1587年,海瑞病死後,副手僉都御史王用汲前來弔唁,發現海瑞家“葛幃敝籝,有寒士所不堪者”,棺材都買不起。王用汲深受感動,和同事湊錢,“醵金為斂”。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市舶司副使羅倫,家裡十分貧苦,來客人時,妻子要去鄰居家借米。廣西道御史劉準的工資太低,養不起妻兒,於是向同事、上司們借錢借米,後來劉準病死,家裡根本還不起。還比如山西巡撫秦鉉為封疆大吏,自己的妻兒老小居然經常吃不飽。在明朝,清官大多是這樣情況。